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减轻财政负担,减少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提高免费发放印章使用效率,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关于调整印章免费发放机制的通知》(皖市监函〔2023〕632号)精神,我县决定对新登记企业免费发放实体印章机制进行动态优化调整。现公告如下: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登记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只免费发放一枚行政公章,不再同时免费发放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私章。企业如需要申请发票专用章的,须提供税务开户和领取发票佐证材料;如需要申请财务和合同专用章的,须提供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佐证材料;申领法人私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通过登记注册系统核实新登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全省范围内是否领取过法人私章,如已领取过我县不再重复免费发放。
特此公告!
附件:线下申领印章登记表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霍邱县公安局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
霍邱县医疗保障局 霍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霍邱县支行
霍邱县管理部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线下申领印章登记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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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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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发表专用章的,提供税务开户和领取发票佐证材料; 2. 申请财务和合同专用章的,提供社保、医保和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佐证材料; 3. 申领法人私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或授权登记机关窗口通过登记注册系统核实确认。 |
申领印章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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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 |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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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意见 |
(窗口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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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登记表一式六份,登记机关、公安机关、财政部门、数据资源管理部门、印章刻制机构、申请人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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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企业凭此表到印章刻制机构免费刻章,印章刻制机构凭此表进行费用结算;相关部门凭此表进行对账、核实、统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