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霍市监南罚字(2023)32号 |
安徽舒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供货方资料不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全,销售的试剂无出入库记录案 |
安徽舒尔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522MA8PE4HQ23 |
郭孝翠 |
当事人供货方资料不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不全,销售的试剂无出入库记录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四)项 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
主动履行,2023年11月15日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市监所,2023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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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市监户罚〔 2023 〕 58 号 |
霍邱县户胡照九州眼镜七店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
霍邱县户胡照九州眼镜七店 |
92341522MA8NJGYR7D |
刘少青 |
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
罚款;其他-没收非法财物 |
主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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