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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药品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3-09-28 15:2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霍市监石处罚〔2023〕23号

 

霍邱县邵岗乡坎山村卫生室涉嫌未履行药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霍邱县邵岗乡坎山村卫生室

PDY70330534152212D6001

朱传智

涉嫌未履行药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主动履行,2023年9月5日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5日

 

2

 

 

霍市监处罚〔2023〕58号

 

霍邱卢友彬中医诊所使用劣药

霍邱卢友彬中医诊所

92341522MA2NUNRW1D

卢友彬

2023年5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新店镇双龙村蓼城路进行市场巡查,在霍邱卢友彬中医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货架三层上有“云鹏”硫酸沙丁胺醇片1瓶(生产日期:2021.04.28,有效期至20230427)过期药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执法人员报请局分管领导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将上述药品予以扣押。2023年5月23日,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过期的“云鹏”硫酸沙丁胺醇片1瓶;

2、罚款21000元                    

主动履行,2023107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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