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洋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取缔居民聚集区小型代加工厂的建议》收悉,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您的建议进行了分析研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职能划分的问题
您的提案中关于“取缔居民聚集区小型代加工厂”的主要原因是所有租用民房没有消防设施,大量原材料和成品堆积在一起,一旦着火,给人民群众造成极大危害。我局对小型代加工厂的职责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商标的监管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等。开办小型代加工厂只要提交的材料合规齐全,我们就应予以发放营业执照,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隐患(火灾)问题应属于应急(消防)部门监管。
二、我局对小型代加工厂的监督管理
一是我局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于我辖区居民区小型代加工厂,有火灾的安全隐患问题,还需县政府牵头规划场地,应急、消防和生态环境部门参与,让从事小型代加工厂集中规范化经营。
二是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小型代加工厂的排查监管。查访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情况,在日常巡查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对其要求整改。定期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小型代加工厂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挑战,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抗冲击、抗风险能力,引导小型代加工厂抱团取暖、实现整体发展壮大,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为小型代加工厂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二)加强政策引导和宣讲。针对居民聚集区小型代加工厂原材料和成品堆积,存在火灾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辖区内居民区小型代加工厂负责人,进行火灾事故教育宣传。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理类别:A类
联 系 人:何长利
联系电话:0564-6014315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