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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霍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3-03-30 15:2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出台背景

(一)依据六安市和其他县(区)的质量奖管理办法称谓,将《霍邱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更名为《霍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现行《霍邱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是县政府2015年修订印发,经历2次评选工作的检验(2次共评选出2个县政府质量奖和3个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实践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积累一些经验做法需要固化明确,比如拓展申报领域、适当提高奖金、明确获奖者责任义务等。

(三)2018年省政府修订印发的《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2020年市政府修订印发的《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评选范围、评选程序、奖励支持等方面都有了新变化。我县现行的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需要根据高质量发展要求、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和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使霍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活动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规范,更好地引领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形成培育梯队,有利于鼓励和培育更多组织,申报市政府质量奖和省政府质量奖,实现我县质量提升、品牌升级。

(四)县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原《管理办法》中涉及县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条款表述已不合时宜。《管理办法》中组织实施主体需要调整为县质量发展委员会,以保证合法性和权威性。

(五)在实施政府质量奖评审活动中,企业和社会高度关注,要求扩大申报领域、增加奖项和奖金。同时近几年全市其他县(区)也在不断修订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奖项设置不断增加,奖励金额不断提高。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质量发展系列论述的需要。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了“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国质量(杭州)大会的贺信中指出:“质量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保障。人类社会发展历程中,每一次质量领域变革创新都促进了生产技术进步、增进了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等政策要求,当前霍邱县正处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时期,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县的需要。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已纳入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是我县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质量强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有利于引导我县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激励企业增强质量意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塑造霍邱质量形象,推动霍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2023年2月7日由县市监局牵头,参照六安市和舒城、霍山、金寨县的质量奖管理办法,草拟我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228日,通过OA将征求意见稿发至县住建局、经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体育局等28家成员单位征求意见,整合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形成送审稿。

(三)合法性审查。2023年317日,县司法局审核通过,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324日,县市场监管局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五)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2023年327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管理办法》(送审稿),于2023年328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以培育县政府质量奖为抓手,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带动全县各行各业管理创新、品质提升、品牌扩大;以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为引领,遴选一批竞争力强的自主品牌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发挥标杆企业模范带头作用,号召辖区内优秀企业学习借鉴获奖企业先进经验,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以质取胜、质量优先”之路,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进一步规范霍邱县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标杆引领作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强县建设。

、主要内容

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共五章30条:第一章总则(6条)、第二章申报条件(2条)、第三章组织和评审(9条)、第四章奖励和监督(11条)、第五章附则(2条)。

总则明确了设奖的目的、依据、奖项的类别及授予对象、评审周期、标准等。明确县政府质量奖是县政府在全县质量领域授予各类组织的最高荣誉,包括政府质量奖和政府质量奖提名奖。2评选1次。政府质量奖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次授奖不超过3

申报条件主要明确了企业(组织)申报基本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需是在本县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等条件。

组织和评审主要明确了质量奖评审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及评审组的组成和职责。规定由县政府质量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委员会质量发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行业技术专家和高等院校从事质量管理研究的专家、教授等组成)和监督工作组质量发展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11进行组织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陈述答辩、审查表决、初选公示、审定批准等。

奖励和监督明确了奖励形式、奖励经费安排和使用要求。对获县政府质量奖的奖金额度由以前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奖金额度为10万元保持不变(六安市市政府质量奖奖励60万、提名奖10万,舒城、霍山、金寨县政府质量奖奖励30万、提名奖10万)。

附则主要规定了管理办法施行日期和负责解释单位。

六、创新举措

此次修订出台的《霍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参考了六安市和其他县(区)质量奖管理办法相关经验,在原有《管理办法》上做了以下创新:

一是扩大了申报范围。申报对象由单一企业对象扩大为所有企业和社会组织均可申报,丰富了该奖项的申报主体,既体现了“大质量”工作理念,也为助推更多社会组织、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储能蓄能。

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评奖程序。按照组织申报、专家分类评审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审核上报、县政府质量奖评委会审议决定的流程开展质量奖评审活动。更加注重公开、公平、公正,也突显了县委、县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

三是增加引导争创更高奖项内容。县政府质量奖奖励金额大幅上调,采取重奖激励的方式,鼓励更多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继续推升质量变革,质量管理理念创新提升,不断夯实质量基础,努力向更高质量奖项高峰攀登。

、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加强《管理办法》的宣贯工作。一是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部门网站作政策解读。二是在县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会议和有关质量工作专题会议上进行宣贯。

(二)推动县内各行业进行重点培育和培训工作。按照《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积极推动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领域主管部门、协会组织开展宣传、重点培育和培训工作。

(三)严格遵照《管理办法》实施县政府质量奖评选。积极做好2023第五届霍邱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人:朱立军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6016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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