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霍邱县某经营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店内销售“牛栏山”陈酿白酒504瓶。
经查,当事人未得到“牛栏山”陈酿白酒商标注册人授权许可及使用,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牛栏山”陈酿白酒用于销售。当事人称:购进时“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没有索要票据及其他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材料、也不能说明提供者。购进的“牛栏山”陈酿白酒(42%vol,500ml),购进价格为10元/瓶,销售价格为12元/瓶,共计504瓶,违法经营额6048元;未售出,无违法所得。
同年12月23日,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的“牛栏山”陈酿白酒(42%vol,500ml)504瓶;给予10000元的处罚。
在此,提醒商品经营者在采购商品时,应当索要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证明并说明提供者。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证照齐全的正规商超消费购物,购物时索要票据并注意留存,以便后期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维权。如消费者发现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