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积极营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携手共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文旅局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内餐饮企业、食品流通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农资经营部、烟草专卖店、图书文具等消费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餐饮企业涉嫌在食物加工中违法使用“中国烘焙银行”印制的“壹佰元”烘焙纸(仿制人民币图样)。
随即,县市场监管局邀请中国人民银行霍邱县支行给予鉴定,鉴定结果为该餐饮企业在食物加工时使用的烘焙纸为仿制人民币图样,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督促该餐饮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人民币信誉,该起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