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更好便企惠民,为市场主体发展排忧解难。
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以质量品牌为抓手,全方位推进质量强县建设,继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形成质量共治合力。
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民生底线。聚焦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市场整治活动,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源发性安全事件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以治理规范为手段,加强综合执法,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