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霍市监周罚〔2021〕9号 |
程国祥 |
程国祥 |
00000000000000000X |
程国祥 |
当事人销售商标侵权的“三棵树”工程漆的行为已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没收侵权“三棵树”工程漆65桶;罚款4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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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霍市监罚〔2021〕48号 |
霍邱县孟集镇春如购物中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
霍邱县孟集镇春如购物中心 |
92341522MA2NLU8T68 |
井春如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古井贡酒献礼版(酒精度为40.6%vol,425ml×4瓶/件)12件,古5版酒(酒精度为40.6%vol,425ml×4瓶/件)78件;罚款60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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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霍市监罚〔2021〕38号 |
霍邱县茨墩加油站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案 |
霍邱县茨墩加油站 |
91341522MA2U1B038J |
宋平安 |
霍邱县茨墩加油站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的“悦泰海龙”牌柴油车尾气处理液(车用尿素液)26桶(净含量:20kg/桶);罚款15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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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霍市监罚〔2021〕55号 |
霍邱县石店镇顺发超市涉嫌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案 |
霍邱县石店镇顺发超市 |
92341522MA2N41A856 |
张加河 |
经营商标侵权商品 |
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25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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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霍市监花罚〔2021〕6号 |
张玉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之蓝”案 |
霍邱县花园镇张玉超市 |
92341522MA2QFLT67Q |
张玉 |
霍邱县花园镇张玉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之蓝”白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商标侵权白酒2件;罚款2000元。 |
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
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6月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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