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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商品和服务标价签规范使用的通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05-31 16:4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有关经营企业、民办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明码标价签印制企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使用商品和服务标价签的通知》(六市监秘〔2021476号)精神,现将我县商品和服务标价签的规范使用通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依法标价。按照机构改革职能界定,明码标价签监制为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标价签进行监制,依法对明码标价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各涉及明码标价签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法标价。

    二、明确方式,规范标价。1.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2.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3.标价签(含价目表)下方需标注“霍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和“投诉举报电话:12315”字样。

    三、上下配合,分类指导。此次规范明码标价签工作由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牵头,各基层市场监管所配合。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特制标价签使用企业和指定普通标价签印制企业停止印制原标价签,2021615日前到县市场监管局重新进行登记备案审批,登记地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光明大道中段原党校图书楼)。未经审批擅自印制标价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进行处罚。设置过渡期2个月(可以提前使用新标价签),现有普通标价签和特制标价签各经营企业和单位使用至2021815日,在816日之后一律执行新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四、强化督查,如期规范。2021816日起,县局组织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强化对城乡商场、商店、零售药店、房地产开发企业、学校(含民办学校)、医院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明码标价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依法从快实施行政处罚,确保202191日前在我县范围内按照规定明码标价。

    特此通告。

202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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