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光磊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霍邱县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的《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整顿学校周边小摊小贩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我局负责学校食堂、餐馆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部分学校周边小摊小贩无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无健康体检证、经营设备简陋、卫生条件差等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直接影响到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成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坚决予以解决和纠正。
(一)高度重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初,我局已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列入今年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上半年我局多次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整治。同时督查学校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力解决学校(含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二)组织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与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强化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职责。
(三)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认真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及校园周边小摊小贩摸底工作,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进行排查。以基础条件差、管理薄弱的农村中小学、民办学校和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为重点检查单位;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员配备情况、食物中毒预防控制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留样及餐厨废弃物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为重点检查内容。严禁制售冷荤凉菜、扁豆、豆角、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马铃薯、河豚鱼、织纹螺;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彻底消除事故源头,远离中毒危险。加大学生营养餐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四)搞好宣传教育工作。实行日常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生识假辨劣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重点区域(县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农村中、小学食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和校园周边小摊小贩食品抽验频次,从源头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利用媒体及时曝光学校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学校食堂设施和条件改善力度,配合城管部门大力开展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专项整治,认真总结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学生们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饮食环境。
感谢您对县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复类别:A类
联系人: 刘伟
联系电话:6029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