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统计局 时间:2026-03-12 17:16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背景色:       

霍邱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以来,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依法统计思想根基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深化理论学习,推动统计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一是抓实领导干部带头学。2025年度,提请县委、县政府通过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县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常务会等会议,5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统计法》等核心内容,深入剖析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切实提升领导干部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学习,建立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抓实干部职工系统学。通过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2025年4月召开全局专题学习会议,由局主要负责人带头领学统计法治相关文件精神,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解读,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新修改《统计法》核心要义,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三是抓实基层人员全员学。全年累计召开各类统计业务培训会20余次,培训统计人员1000余人次,将统计法律法规、典型违法案例作为培训固定内容,结合统计业务开展精准化培训,推动基层统计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

(二)健全责任体系,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健全责任体系,推动各项法定职责落地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霍邱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防范统计造假责任,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三)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监督

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监管,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一是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针对投资、商贸、工业、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数据核实,对发现的数据误差,督促相关企业(项目)全部修正到位,同步开展业务辅导,形成数据质量闭环管理。二是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强化市县执法联动,2025年7月24日积极配合市统计局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不断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案卷质量。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深化“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格局。一是抓好“关键少数”普法。常态化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领导干部培训核心课程,2025年累计开展3次统计法进党校活动,覆盖“青干班”“科干班”等主体班次,精准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二是抓实重点对象普法。结合报表布置、业务培训、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持续开展“嵌入式”普法,2025年结合统计业务培训会宣讲新修改《统计法》10次,深入解读法律重点条文、讲解典型违法案例。以“统计服务千企”“为企服务”等工作为抓手,深入企业、项目一线开展法治宣讲,指导企业规范统计台账建设,压实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报送统计数据的主体责任。三是抓实社会面普法。结合“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国家统计局六安市调查队等单位,通过设置展台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法治建设基层履职能力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基层统计法治建设水平。一是规范基层统计队伍管理。严格执行乡镇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全面梳理乡镇统计分管负责人、首席统计员及统计人员任职情况,2025年涉及调整的统计人员均按要求完成报备,确保统计队伍规范管理。全县配齐32名首席统计员、38名辅助统计员,在编在岗率100%,落实专项工作补贴,有效激发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创新基层统计工作模式。创新推行“1234”工作法,全面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连续3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为抓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数据采集审核报送等七项核心制度、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夯实软硬件“两个支撑”;聚焦乡镇、园区、企业三个环节,规范统计管理全流程;锻造机关统计“指导员”、部门统计“协作员”、镇村统计“调查员”、企业统计“报送员”四支队伍,分类开展能力提升培训,筑牢数据源头质量防线。

(六)狠抓整改落实,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以各级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法治建设成效。一是扎实开展整改“回头看”。2025年10月,对2023年国家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需限时整改的事项均按时整改完成并上报佐证资料,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按要求常态化推进,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完善长效制度机制。针对整改发现的共性问题、薄弱环节,持续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执法监督、基层管理等制度体系,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常态长效。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切实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要求落到实处。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始终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推动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各股室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带头强化理论学习,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坚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主持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带头领学解读核心要义,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提升法治素养。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统计法治工作要求,提请县委、县政府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切实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统计法治意识,推动树立正确政绩观。

(三)压实各级工作责任,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推动建立县、乡、企三级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责任压实到各股室、各岗位和基层统计机构。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严格执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合力。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持续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带头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公开统计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针对各级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反馈的问题,带头牵头抓整改,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以整改实效推动统计法治建设持续提质增效。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县统计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聚焦短板弱项,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持续推动统计领域法治建设走深走实,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机制。持续提请县委、县政府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统计法进党校工作,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法治意识。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案例教学等形式,提升学习的系统性和实效性,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建强执法队伍,提升依法执法履职能力

全力补齐统计执法力量短板,2026年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力争实现2名以上持证执法人员,具备独立开展统计执法工作能力。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常态化开展执法流程、法律适用、案卷规范等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三)夯实基层基础,筑牢依法统计基层防线

持续深化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乡镇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和首席统计员任期不少于2年的规定,规范基层统计人员管理,保持统计队伍稳定。持续深化“1234”工作法,完善基层统计制度体系,规范乡镇、园区、企业统计台账建设和数据填报流程,实现数出有据、流程可溯。持续加大基层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分类开展法治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持续改善基层统计办公条件,提升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依法治统氛围

紧盯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四类重点群体,开展差异化、精准化普法,推动普法工作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持续深化“嵌入式”普法,将普法宣传融入业务培训、报表布置、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全过程。依托“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统计普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进单位”活动,创新运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普法作品,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感染力和覆盖面。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五)狠抓问题整改,巩固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持续抓好省、市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完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常态化跟踪推进,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法治建设中发现的短板弱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提升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