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为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升统计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和核算能力。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为使各乡镇、开发区及广大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现将该工作的核心要点解读如下:
一、如何完善部门统计工作体系?
承担统计职能的部门需要按照《意见》要求,确定分管统计的负责人,配备相应的统计员。
二、意见要求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合霍现代产业园)统计工作职责有什么?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合霍现代产业园)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统计人员,500家以下配备2名,500家以上配备3名,且首席统计员需要专人专职并连续担任两年。
三、意见要求如何有序规范企业统计?
企业统计由属地乡镇负责督促落实配备统计人员,企业统计员每年要参加两次轮训,设置统计台账。
四、如何提高统计法制意识?
领导干部可以通过学习《意见》中提到的法律法规,不违规干预统计,统计局也应做好普法宣传。
五、意见提议如何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统计局每年联合联合相应的执法机关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对统计造假执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