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统计局机构设置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统计局 时间:2026-03-25 16:5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科室名称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科室职责
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魏东 6022353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县政务中心A栋1207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报送、安全、保密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后勤行政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局效能建设、双拥、文明单位创建、目标管理等的实施及考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2 综合统计股(社会事业股) 徐宇盛 6022325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县政务中心A栋1211室 组织实施全县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和审查;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 、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综合性统计数据发布及新闻宣传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搜集整理全县分乡镇、分部门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撰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辑国民经济统计年鉴。组织实施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三项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人口抽样调查、工资统计、企业用工调查和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环境基本状况、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3 政策法规股(统计执法大队) 汪杰 6022315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县政务中心A栋1211室 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执法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进行执法监督;参与调查和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检查指导基层统计执法工作;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服务。负责统计法规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核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4 工业能源投资股 李俊 6026503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县政务中心A栋1212室 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和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做好节能目标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土地、计算机软件、研究与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5 农业农村股 朱冉冉 6022183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县政务中心A栋1213室 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和农村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承担农村专业专项调查;组织指导农村统计专业基础工作;承担粮食抽样调查;承担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承担畜禽监测调查;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6 商贸服务业股 孙金涛 6022662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县政务中心A栋1208室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下属单位
1 霍邱县统计局普查中心 陈建林 6022313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县政务中心A栋1206室 县统计局普查中心是县统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投入产出调查和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协助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二)协助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产业和企业创新、城乡住户等统计调查;协助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协助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财政、金融、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三)为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协助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参与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五)协助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为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数据传输设备系统的维护和更新提供技术支持。
(六)协助管理各乡镇(开发区)首席统计员。
(七)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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