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企业“小升规”工作,指导符合“四上”条件的企业(项目)及时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特在全县范围开展“小升规”摸排纳统工作。
一、申报目的:“四上”企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是将本县符合入库标准的企业(项目)及时纳入“四上”企业(项目)统计名录库管理的过程,它是开展统计调查首要的、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源头活水”和动力,对准确反映全县经济的发展动态和发展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申报时间:企业一套表申报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分为年度申报和月度申报。
(一)年度申报时间。年度申报工作在每年的10月至12月开展。通常分为两次申报,具体以县统计局通知为准。
(二)月度申报时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工作在2月至12月开展。具体以县统计局通知为准。
三、审核范围:
(一)年报审核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确定以上单位的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年度审核范围不含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其他有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二)月报审核范围:
2月申报范围【新开业(投产)或“四下升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有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3月至12月申报范围【新开业(投产)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其他有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
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其他有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在月度申报时按新开业(投产)企业申报。
确定以上单位的标准:
1.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包括二级)。
2.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3.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未纳入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且在报告期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标准与年度审核要求相同。
四、申报材料
(一)年报申报材料:
“四下升四上”拟纳入的调查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登记表(一)》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1.工业单位需提供:见附件1。
2.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需提供:见附件2。
3.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需提供:见附件3。
4.服务业单位需提供:见附件4。
(二)月度申报材料:
新开业(投产)和“四下升四上”拟纳入的调查单位(项目)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已经共享“五证合一”相关部门信息,并能直接利用该信息验证企业身份的,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1.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其他有5000万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还需提供: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可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替代),施工合同(一般需包含项目名称、发包人、承包人、合同价、开工时间、支付方式、签字盖章等内容)、设备购置合同,项目现场照片(一般应有企业标识标牌或龙门架,能体现主体工程已正式开工,要求使用经纬相机APP拍摄),营业执照。
4.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的专业材料与年度审核材料要求一致。
五、政策激励
各乡镇、开发区(现代产业园)要加大对属地企业(项目)摸排力度,及时申报纳统,对于年度新增入统的限上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于月度新增入统限上商贸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预算考核分三年结算,市级配套奖励也由行业主管部门同步考核发放。对于上半年月度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对于下半年入规的工业企业、当年“小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预算发放,市级配套奖励也由行业主管部门同步考核发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考核。各乡镇、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项目)“小升规”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和相关保密规定组织开展调查单位的纳入审核,确保调查单位审核质量。各乡镇、开发区(现代产业园)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沟通,提高“小升规”的准确性,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主动做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将“小升规”纳入对乡镇(开发区)经济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按照县内考核办法,对各乡镇、开发区(现代产业园)进行加分。
(二)强化培训,提高质量。各乡镇、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统计人员要做好培训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企业人员和新上岗人员的培训,针对一套表调查单位的认定标准、审核要求和审核管理系统实操技巧等工作内容,分级、分专业有系统地强化业务培训,确保高质量入规纳统。
(三)加强核查,明确责任。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对在库单位开展审核质量核查,随机或有重点地选取部分单位进行复核或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抽查发现的虚假单位、虚报规模等问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入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