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挖掘“十五五”期间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潜力,目前共挖掘二氧化硫3.9吨、氮氧化物4.6吨、颗粒物总量2.2吨、VOCs总量29.82t。二是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目前已完成创B企业2家(首矿大昌、马钢矿业)。三是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全覆盖核查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内企业415家,目前已完成更新325家。四是持续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印发《霍邱县2026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通过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今年秸秆禁烧工作不反弹。今年午季,我县秸秆禁烧在省、市通报中保持“零火点”。
2026年1月1日-6月30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绝对值居全市第7,改善幅度居全市第7;优良天数比例80.7%,同比上升12.2个百分点,绝对值居全市第6,改善幅度居全市第2。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东西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配合县水利局推进龙潭水库与沣河水系连通工程实施,龙潭水库预计7月20日实现通水。霍邱县黄泊渡码头水环境整治一期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二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全力推动东西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其中淮河流域霍邱段城东湖主要支流湿地净化工程招标文件已编制完成,已挂网招投标;霍邱县357渠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已取得初设批复,目前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图审,预计7月20日前完成;霍邱县沣河流域张集大桥上游入河排污口整治工程已取得初设批复,下一步移交东西湖管理中心拟开展招投标。三是推进史河(霍邱段)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目前评估报告编制已完成并上报省厅。同时,按要求完成排污口日常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定期跟踪复查。
2026年1-6月,我县6个国控、2个省控断面平均水质均达标,其中赵台村、东湖闸和大店岗3个国控断面提升了类别,目标水质为Ⅲ类,实际平均水质为Ⅱ类;张集大桥省控断面目标水质为Ⅳ类,实际平均水质为Ⅲ类。全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方面
一是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有序落地。3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完成14个、25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完成9个,为全县64条黑臭水体制定长效管护方案。跟踪推进市局交办的19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16个,剩余3个正在序时推进。市局征集交办我县农村黑臭水体等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16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4个。国家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验收已完成。二是对上级下发的自然保护地内、生态保护红线内遥感监测线索点位开展现场核查。市环委办《关于移交2025年市级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函(第3批)》交办我县遥感发现疑似生态环境25处问题线索核查整改已完成,正在开展《关于移交2026年度疑似生态环境问题市级遥感监测线索点位(第2批)的函》交办我县遥感发现疑似生态环境1处问题线索核查整改。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对13批次“两公一住”村民住宅用地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129宗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动态更新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单位5家。四是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评估,目前已完成全部调查工作,正在进行数据整理,预计8月底前提交项目成果。
(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全力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县应于2026年完成整改销号问题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个,下剩问题正在序时推进。二是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排查整治。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印发了《霍邱县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排查整治任务清单》,并围绕任务清单定期开展全面排查,今年以来,在环保督察系统录入突出生态环境自查问题75个,已完成整改45个。
(五)环境执法方面
采取柔性执法和依法查处相结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今年以来,共对环境违法行为立案21件次,罚款60余万元;实施免罚3件。今年1-6月,12345热线累计受理生态环境问题投诉1862件,同比上升24%,问题整改完成率95.2%。
(六)项目及固投方面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建设,加快完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今年1-6月,生态资金使用率80%基本完成,霍邱县城东湖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修复工程、霍邱县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程等项目资金使用率已达到80%。1-5月共完成固投868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