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X302城临路(湖心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7-13 08:5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2026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X302城临路(湖心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起点始于返修桥,自东向西,途经城西湖乡老滩村、双河村、王台村、汪集村,王截流乡长马村、陈郢村,终于王截流乡东湾村接X402,路线全长26.144公里。改建公路等级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 (穿村段40km/h),路面宽9米,路基宽10.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026年2月9日,项目取得霍邱县发改委批复,项目代码:2512-341522-04-01-729754。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属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站场内设置截水沟、隔油池、沉淀池、清水池,施工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 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相关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和洒水抑尘,严禁外排。桥梁桩基等涉水施工需筑围堰,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水体,禁止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进入水体。淤泥堆场设置围堰,余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排入农灌渠道。
(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物料堆放覆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养护,使用达标车辆、施工机械和油品;钢筋加工车间配备焊接烟尘处理设施。施工场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以及《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表1标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强化清淤作业管理,适时喷洒除臭剂,淤泥临时堆放场厂界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化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规范化管理施工现场,临近居民区的工段原则上禁止夜间、午间施工,在敏感点处施工应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减轻噪声影响。
加强运营期道路养护和噪声跟踪监测,对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安装隔声窗等降噪措施,并预留噪声治理资金。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弃土全部回填,淤泥干化后回用于绿化复垦和取土场回填,其中,淤泥回填取土场应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隔油池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禁止漏油和超载施工车辆上路,强化营运期道路车辆安全管控,采取合理可行的限载、限流和限行等管控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设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王截流乡人民政府、城西湖乡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霍邱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霍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26年7月13日

抄送: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霍邱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霍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霍邱县发改委,王截流乡人民政府,城西湖乡人民政府,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7.13--批复--关于2026年县乡公路升级改造项目X302城临路(湖心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1).doc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