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霍邱县沣河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2717076,0564-2717364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生态环境分局(237400)
1.项目名称:霍邱县沣河防洪治理工程
2.建设地址:霍邱县沣河(找母河入口以上段、反修桥~河口段)
3.建设单位: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4.项目基本情况:①河道疏浚工程。沣河(找母河入口以上段)清淤疏浚长度26.90km。②堤防工程。沣河(反修桥~河口段)右堤堤防加固,长度为9.10km,堤顶临水侧建设钢筋砼防浪墙9.13km。③岸坡整治工程。岸坡整治总长17.74km,沣河(反修桥~河口段)左、右堤临水侧岸坡整治长度分别为0.90km、9.70km;K93+390处排涝站岸坡整治长0.07km;沣河(找母河入口以上段)左、右岸临水侧岸坡整治长度分别为3.67km、3.4km。④建筑物工程。拆除现有老旧挡水坝重建坝3座;拆除现有废弃阻水多孔涵1座。⑤交通工程。拆建生产桥1座。沣河(反修桥~河口段)右堤堤顶新建混凝土防汛道路3.02km,拓宽6.53km,总长9.55km;沣河(反修桥~河口段)段左堤堤顶现状沥青道路部分路面裂缝修补。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为含油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生活污水和河道疏浚扰动水体等。主要防治措施为: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排水经中和沉淀至水体pH值呈中性后抽排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工程临时生活区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居民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河道疏浚施工选用先进疏浚设备和施工工艺,减少对底泥的搅动,并采取防扩散和泄漏措施。施工期采取围堰、导流、抽排等措施,涉水作业会短期阻隔水体连通性,工程结束后不会改变河流总体与水文节律,工程实施对水文影响较小。
2. 大气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燃油废气、排泥场恶臭气体等。主要防治措施是:落实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加强底泥弃土管理,采取除臭措施,必要时喷洒除臭剂,及时覆盖,减少臭气的暴露时间。
3. 声环境。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机械作业、车辆运输噪声。主要防治措施为: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优先采用低噪设备和工艺,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居民集中区附近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夜间除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工艺外,原则上禁止施工,在固定设备的外部设置围挡,居民敏感点附近设置隔声屏障,并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
4. 生态环境。工程占地会破坏地表植被,导致自然组分生物量损失,影响区域生态完整性;施工作业、人员活动对野生动物产生干扰或损伤等;涉水施工影响底栖生物、惊扰附近水域的鱼类。主要防治措施为:优化施工占地和布局,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边界,禁止越界施工;优化施工时序,减少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加强施工管理和宣传教育,禁止捕猎野生动物,保护鸟类迁徙、栖息;涉水作业前采用超声波驱鱼,避开鱼类繁殖期(3-5月)施工,减少对河流生态系统的扰动和破坏;临时占地区域表土分层剥离、堆放、回填,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后及时复垦复绿;工程结束后应采取适当的生态补偿措施。
5. 固废及土壤、地下水环境。固废主要包括清淤底泥、弃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废油等危险废物。河道清淤底泥暂存于河道两侧临时堆土场,符合条件的底泥外运至一般耕地资源化利用;施工弃土送至政府指定区域堆放,并交由市政部门处置;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输至规范场所处置,运输过程应防止抛洒遗漏等情况;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加强危废暂存间、隔油沉淀池等场所管理,落实源头预防、分区防渗措施,临时堆土场地面硬化,四周设置截排水与沉沙设施,底泥和弃土临时堆放时顶面应覆盖,防止渗漏和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避免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6. 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施工油料泄露等事故风险。采取措施为:加强车辆运输和机械施工管理,加强设备保养与维护,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操作,发生溢油风险时,及时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6.评价结论
霍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霍邱县沣河防洪治理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属地总体规划要求。通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2月,项目在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立项批复(项目代码:2412-341522-04-01-735103)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