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采取相应的应急管控措施,消减污染峰值。重污染天气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施工工地29处,检查企业63家,发现未按要求落实减排措施的6家,均在现场检查时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二是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禁放管理。持续开展禁放宣传和巡逻防控,移交公安机关8起,现场制止准备燃放行为121起。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对城区主次干道采取洒水+雾炮+冲洗的循环作业模式进行清扫保洁;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交通干道、国省道、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开展清扫洒水保洁工作。开展建筑工地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要求。对保庄圩、PPP项目等7处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及时交办,对项目负责人、属地乡镇及主管部门进行约谈,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加强烧烤、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抽调人员,成立专班,开展夜巡夜查,督促业主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检查发现的问题14个问题均已立行立改。推进国三及以下高排放机动车整治。摸排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252台,淘汰完成209台,其余43台淘汰工作正在推进中。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梳理出的119家涉VOCs排放企业进行排放监测,完成监测70家,停产49家,未发现排放不达标情况,摸排问题3个,均已完成整改;完成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源头替代35家,对冯井合居家具城家具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企业4家,均已进行立案调查。四是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分领域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截至10月底,全县排查整治餐饮油烟问题301件,噪声问题1119件,恶臭异味问题104件,全部完成整改。五是督促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已完成,评估报告已通过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内审。
2024年,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7%;PM10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79.8%,同比下降6.5%,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