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青明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秸秆焚烧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已将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处罚视违法行为环境影响程度调整为五百元至二千元罚款,并在今年县政府《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加强综合利用的通告》中进行了明确。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或建议。
办理类别:A
联系人:桑业亮
联系电话:0564-2773091
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8月27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