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高位推动,加强工作保障。印发《霍邱县政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小组,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坚决杜绝监管真空、监管盲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二是紧密调度,加快工作部署。对照工作目标,力争投诉举报数量较上年度下降20%以上。明确问题整改责任主体和验收监管单位,落实“查处一体”,提高监管效能,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格局。三是扎实推进,做好问题梳理。严格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治理、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治理、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统筹调度全县范围内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等扰民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实施动态监管。1月1日-5月31日,共处理投诉举报餐饮油烟问题25起;噪声问题594起,其中建筑施工噪声问题86起,社会生活噪声问题431起,交通运输噪声26起,工业噪声51起;恶臭异味问题176起。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深入推进城东湖水环境治理。抓好城东湖工程类治理项目实施,城东湖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修复工程前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2%,淮河流域霍邱段城东湖主要支流湿地净化工程于4月底完成设计招标,预计8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二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定期对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对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今年以来,共开展现场巡查9次,交办问题3次。三是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42个入河排污口目前已完成整治41个,剩余1个正在序时推进。四是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十五五”国考断面位置调整工作,开展新断面现场踏勘及水质跟踪监测,为新断面船采做好准备,并谋划相关应急措施。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系统长效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坚持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核心任务,推动 “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 三措并举。一方面,通过整合资源,将黑臭水体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相结合,比如,在龙潭镇杨楼村同步实施沟渠清淤和生态护岸工程,既改善水质又提升农田排灌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创新机制,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对非法排污、偷倒垃圾等行为实施精准打击。此外,通过科技赋能,在重点水体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比如,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水质自动站实现了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指标的24小时动态监测。截至目前,20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9条,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目前正序时推进验收和审计工作。二是动态管理污水处理设施。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重建轻管” 问题,印发了《霍邱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构建“县统筹、乡负责、村监管”的三级管理体系,通过“三格式化粪池+人工湿地”模式,实现了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4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完成17个;1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完成7个。此外,为破解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难题,我县从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启动4个乡镇农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目前项目已进入挂网招标阶段。
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
一是中央层面交办问题。202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30件,目前已完成整改25件,销号22件,剩余8件信访件正在序时推进。二是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截至目前,2024年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29件,已全部销号。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6个(个性问题12个,共性问题14个),整改时限在3月底前的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共10个,现已销号8个,2个问题已上报验收申请,待出具验收意见。三是关于“奶庙山生态修复进展缓慢”问题,该问题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底,目前县自然资源部门正在加快推进,预计6月底前完成地质安全隐患消除、宕底整平等阶段性修复工作。目前暂未出现超期未完成整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