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皖六环(霍邱)罚告〔2025〕18号
被处罚的企业(人)的名称:霍邱县屠氏畜牧综合养殖家庭农场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涉嫌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3.404万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作出处罚告知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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