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皖六环(霍邱)罚告〔2024〕5号
被处罚的企业(人)的名称:霍邱县康庄大道物资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未能保证烟气排放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2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
作出处罚告知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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