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霍邱县委办公室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邱办〔2020〕23 号)精神和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现将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
本次绩效评价,由办公室牵头、协调的方式进行。
(二)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自行评价方式,同时采纳本单位职工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反响等相关内容。
(三)项目支出自评情况。
我局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组织实施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并负责全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进行环境保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对乡镇人民政府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2023年我局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年初设定的指标体系,根据工作的完成情况分析,完成对本单位的自评工作。
二、自评结果概述
主要成效:通过自查,2023年我局各项工作均衡发展。
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自查反映出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预算编制与管理过程按照预算要求执行,但执行中预算存在调整现象,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以及上级和领导要求急需实施的新增项目所需资金,增加预算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部门绩效自评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结合绩效目标合理调节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专项资金制度建设,提高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制度引领效果;编制过程中让涉及的股室负责人参与到编制工作中,保证预算编制工作全面、不留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