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县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高位推动,全面谋划工作。成立了由书记和县长任双指挥长的高规格霍邱县农村净水攻坚行动指挥部和县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组。召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乡村生态振兴等有关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对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进行调研督察,并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制定《霍邱县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点等,明确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每月对乡村生态振兴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编制完成《霍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积极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二)加强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21年以来,共建设省级美丽乡村71个,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村2个。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改厕任务完成率达100%。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督导,全面完成“五清一改”和“三大革命”两项建设任务。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8%。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编制了《霍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出台《霍邱县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管办法(试行)》、《霍邱县美丽乡村建设后续管护办法》等相关文件,建立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奖惩考核等长效机制。制定了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2021年以来,共完成4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3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27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我县29个乡镇(开发区)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污水处理能力合计达2.3万m3/d。推进农村环境黑臭水体治理。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共排查上报农村黑臭水体33个,完成7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我县成功申报了2023年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争取到中央财政资金8082.38万元,实施1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目前,治理工作正在全面实施,年底前可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三)强化保护,改善农村生态。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制定印发《霍邱县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霍邱县城西湖水体达标方案》,全面推进沣河、汲河、城东湖、城西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正在实施中。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修复工程应急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二期工程。重点流域水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2023年我县6个国控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开展了城区和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国省控和县控断面水质监测、入河排污口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新建4座县级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提高了水质预警监控能力。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完成霍邱县芦山和坊山、煤山(东宕口)等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编制完成霍邱县芙蓉山、奶庙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计划治理面积932.74亩。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印发了2022年和2023年《土壤、农业农村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霍邱县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非法处置、堆放、倾倒固体废物等排查监管的通知》等,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排查、土地用途变更为“两公一住”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