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2024年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噪声监管工作方案》、《2024年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突发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4-01-12 16:3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4年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噪声监管工作方案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我县2024年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安全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按照县招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高中考安全为目标,把加强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噪声监管作为当前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噪声监管工作中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为我县今年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做出应有的努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狠抓噪声监管措施的落实,力争在城区范围内遏制住影响考生学习、休息和考试的噪声污染,做到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三、监管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四、成立组织

(一)成立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噪声监管领导小组

 长:邢晋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桑业亮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刘家艳  局办公室主任

   局法规股股长

孙全胜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罗晓辉  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曹荣科  县环境执法一中队中队长

李启宝  县环境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尹维秀  县环境执法三中队中队长

   县环境执法四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确定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噪声污染监管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和协调解决人力物力的落实,检查督促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环境污染监管应急组和巡查组落实监管工作的情况。

(二)成立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监管巡查组

 长:桑业亮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孙全胜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员:曹荣科  县环境执法一中队中队长

李启宝  县环境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尹维秀  县环境执法三中队中队长

   县环境执法四中队中队长

五、监管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11日至1月14日)

1.研定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噪声监管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落实新闻媒体并确定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禁噪宣传报道工作。

3.联合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体育局、县教育局共同印发《关于加强2024年霍邱县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城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4.打电视字幕、张贴通告。

5.到城区内施工工地、娱乐场所、商场超市等重点监管单位发送通告,并进行宣传。

(二)实施监管阶段(1月15日至1月21日)

1.与县电视台共同开展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禁噪宣传报道。

2.对限期整改的单位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3.进一步加强对建施工工地、娱乐场所、商场超市、步行街等重点监管单位和区域的巡查、宣传,确保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4.针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编报工作信息。

5.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开始后对各个考点周边区域内进行不间断进行巡查,严格控制各类噪声源,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纠正。

6.在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2773095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专人值守,做到全天候、全方位为考生服务。对于群众举报的环境噪声污染案件,及时查处。

(三)总结阶段(1月22日至1月23日)

总结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好做法、好经验。                  

2

 

2024年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

突发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消除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突发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危害,确保高中考的顺利进行,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方针,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反应快速、统一协调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突发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长:桑业亮  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孙全胜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员:罗晓辉  县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曹荣科  县环境执法一中队中队长

李启宝  县环境执法二中队中队长

尹维秀  县环境执法三中队中队长

   县环境执法四中队中队长

三、工作措施

1.1月18日前对各考生食宿点和考点周边地区进行噪声检查,对违规者限期整改。

2.1月19日至1日21日实行24小时领导和专人值班、专人巡查制度。

3.巡查人员随时处理考生食宿点和考点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

4.做好人员、车辆、设备的准备工作,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出动。

关于印发《2024年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噪声监管工作方案》、《2024年高考适应性(演练)考试期间突发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标签: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