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责任股室 |
完成期限 |
监督电话 |
1 |
大气防治 |
一是以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工作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对房建施工、道路施工、运输车辆、裸露地面、城区道路和餐饮及露天烧烤等领域的污染综合整治。二是深入开展“三整治一保障”专项行动,集中开展餐饮油烟联合检查,确保餐饮企业正常使用餐饮油烟收集净化装置,规范清洗维护记录台账。三是加强公交车走航监测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高值点第一时间现场排查并交办。 |
空气环境股
|
第一季度 |
0564-2773052 |
2 |
水污染防治
|
一是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积极推进城东湖水源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各乡镇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二是按照《霍邱县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霍邱县城西湖水体达标方案》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稳步推进我县水环境治理工作,保障东西湖水质稳定达标。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按规范要求开展保留入河排污口的重新命名、编号、立牌等工作,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和现场检查工作。同时,严格新设入河排污口审批,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清单,完善“一口一档”。 |
水生态环境股 |
第一季度 |
0564-2773052 |
3 |
土壤污染防治
|
一是以“两公一住”用地和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二是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我县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三是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四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实施高效的辐射安全监管,提升风险防范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
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 |
第一季度 |
0564-2773052 |
4 |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 |
充分发挥县环委办牵头作用,对列入“1+1+N”整改清单的事项,加强调度和督办,加快推进问题整改进度。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不反弹。对整改进展缓慢,被上级通报的,及时提请县政府进行约谈。 |
综合法规股 |
第一季度 |
0564-2773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