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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畜禽养殖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09-15 10:5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生态环境局《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从20239月份起,全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畜禽养殖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针对少数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破损、粪污乱堆乱放、直排偷排、污染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等问题,对粪污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户)等粪污处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通过督导检查,摸清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状况、粪污处理设施底数,依法查处畜禽养殖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畜禽养殖业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规范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防范畜禽养殖环境安全风险,确保不再发生重大畜禽粪污污染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确保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对存在问题排查不彻底整治工作严重沸后等问题的进行跟踪督办,对应查未查、隐瞒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对处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未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处理设施闲置、粪污消纳台账末建立、粪污乱堆乱放、污染周边环境的,依法依规查处。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市级检查组现场督导检查工作。检查组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环境问题,现场予以指导,进一步规范养殖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对于发现涉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启动案件查处程序,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到位,并督促养殖企业完成整治工作。

 

 

   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915日       

附件: 环办〔2023〕70号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畜禽养殖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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