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点工作 |
9月重点工作计划 |
责任股室及 监督电话 |
1 |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基于公共交通车辆的大气走航监测,排查高值点位周边污染源。 2、全面开展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3、推进六钢加快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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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调度,纵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七个专项行动”,强化房建施工、道路施工、运输车辆、裸露地面、城区道路和餐饮及露天烧烤等领域的污染综合整治。二是全面开展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依据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加大整治力度,并及时进行销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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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环境股(应对气候变股) 监督电话:0564-2773052 |
2 |
水污染防治工作: 1.持续推进《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城西湖水体达标方案》重点治理任务; 2.持续推进城西湖入湖口生态强化湿地项目(5600亩)工程建设; 3.加快推进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项目设计和工程招标。 |
1.持续推进《城东湖水体达标方案》《城西湖水体达标方案》重点治理任务; 2.持续推进城西湖入湖口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二期(5600亩)工程建设; 3.加快推进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项目设计和工程招标。 |
水生态环境股
监督电话:0564-27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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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
对标对表,按照整改任务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县环委办定期进行调度,及时督办。各属地乡镇(园区)和县直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整改责任,严格销号程序,坚持问题不销号不放过。同时,对已经销号的问题要不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销号。 |
综合法规股
监督电话:0564-27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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