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 政策法规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06-02 18:2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35号)、《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2332号)《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六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六市安办〔202319号)和《霍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霍邱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霍安办〔202312号)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通过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1.推动全局学习宣讲。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局班子成员要带头讲安全,把安全理念自上而下贯穿到工作各环节,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2.强化执法宣讲结合。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将执法监管与安全生产宣教相结合,要求企业负责人带头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员工形成依法依规、照章操作的行为习惯。通过活动,增强“我要安全”的强烈愿望和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安全生产线上线下学习宣教活动。

1.开展线上学习活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参与“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全国网络知识竞赛,做到全员参加,在竞赛中增长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学习安全常识,遵守安全规则。

2.开展社会面宣传。在办公楼显示屏和户外LED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短视频等,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环境安全知识,切实提升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4.推进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局志愿者进社区活动,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提升居民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1.结合执法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入结合日常执法监管活动,积极宣传报道企业负责人“六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持续推进动火作业隐患排查工作,对9类问题开展全覆盖检查,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向从业人员发放岗位风险告知卡和安全操作卡,从业人员熟悉两卡内容。

2.聚焦责任落实,强化集中宣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强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和要求,促进安全监管责任和措施落实。

(四)依托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能力

1.开展应急演练。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辐射环境、危险废物和饮用水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组织开展专项和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可行性,组织应急演练评估,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

2.开展技能培训。邀请县消防大队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安全应急知识培训,让全体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责任,熟练掌握安全防范和应急避险技能。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工作联动。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要认真组织安排,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单位加强工作联动,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活动安排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环境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举措,因地制宜,实实在在举办活动,确保活动有成效,参与人员有提升,人民群众应急意识有增强。

请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在6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附件: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docx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