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辐射工作单位:
现将《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检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自查,积极配合检查,确保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要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退役辐射工作场所的环境影响评价、辐射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制度;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异地使用备案制度;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产生的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送贮(处置)制度;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制度。
三、加强防护设施运维。要加强放射源工作场所、贮存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射线装置使用场所以及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及场所出入口处安全和防护设施、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安全联锁装置、剂量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设备、工作状态信号、个人防护用品、监测设备配置、防止误操作装置和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等安全设施(措施)运行与维护。
四、建立防护制度。要认真落实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职责和操作规程、岗位职责、人员培训、安全自查、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制度。规范建立放射源、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与许可证台帐、管理系统信息及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维护维修记录,辐射工作场所、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五、严防发生污染事故。要提高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的安全处置能力。认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专项演练,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确保当年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收贮率达100%,确保放射源辐射事故零发生率。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