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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总结】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度霍邱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年度工作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11:1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制定了《霍邱县2022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建立了《2022年度霍邱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重点企业目录》和《2022年度霍邱县20家其他产废企业名录》。分批次、分行业对产废单位开展评估工作。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内的单位100%申报了备案管理计划,并组织相关单位依法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流程追踪。督促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严格履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手续,对已核发排污单位严格实施证后管理。结合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危险废物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未发现违法行为。我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明确了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应急处置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应用情况。我分局设立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规范性管理工作,组织产废单位每年年初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危险废物申报和管理计划备案。2022年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内的单位100%申报了备案管理计划,并组织相关单位依法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电子转移联单,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流程追踪。二是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督促安徽省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格履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手续,对已核发排污单位严格实施证后管理。结合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危险废物行业双随机检查工作,未发现违法行为。三是加强监管人员和企业人员培训。新《固废法》于2021年9月1日实施后,我分局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多次对监察人员开展固体废物管理监管培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用“1+1方式”即现场检查结合现场一对一培训的方式,加大新《固废法》的宣传及固体废物管理政策法规及规范性管理方面培训,收效良好。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保障情况

  我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均按要求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同时在霍邱县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将涉及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建立了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明确了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应急处置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

  我县目前有47家危险废物产废企业,主要包括铁矿企业、化工企业、机动车维修、油库和金属门厂等;1家污水处理厂(霍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48家规模化以上医院;3家实验室;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危险废物产废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化工桶、废矿物油、废油漆桶等,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有无危险废物流失,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单制度,转移的数量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的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持经营许可的单位利用处置等。在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违法行为。

  污水处理厂:辖区内1家污水处理厂为霍邱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送至霍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置。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规模化以上医院: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排污许可证及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医疗废物管理台帐、转移联单、贮存设施情况,是否存在非法贮存、堆放、丢弃、遗散、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同时加强对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等废物排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法行为。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有无危险废物流失,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单制度,转移的数量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收的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持经营许可的单位利用处置等。在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违法行为。

  五、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企业自评及评估过程中,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产废企业现场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危险废物标识、标签存放点标志牌放置不规范、标签掉落等现象;二是部分涉危废企业虽然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但应急演练不够规范;三是部分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专管人员。

  六、下步工作打算

  我分局将严格落实市局相关工作部署,继续坚持目标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危险废物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确保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对产生危险废物和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大、危害性大的,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等相关企业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要求企业细化管理台帐和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转移的固体废物实际利用处置途径及最终去向,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开产生固体废物类别、数量、利用和处置情况等信息,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可持续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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