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型 |
1 |
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对擅自拆除、闲置或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防治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对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对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对违反向水体污染物禁排管理要求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储存含有毒含病废水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对未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按规定监测并保存记录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对违反饮用水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对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对未制定或不按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对未采取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或者未采取措施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对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企业不按照规定建设配套脱硫装置或者未采取其他脱硫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对违反一般固体废物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对未按照国家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对违反危险废物处置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对违反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对违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对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2 |
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3 |
对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4 |
对拒报或者谎报有关污染物排污申报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5 |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6 |
对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7 |
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8 |
对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9 |
对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0 |
对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