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内容 |
行动计划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坚持党委(党组)对普法工作领导,党委(党组)每年至少1次研究部署普法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
1.坚持党委对普法工作领导,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或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并形成会议纪要。 |
法制股 |
2021年11月底 |
2 |
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确保有人管有人抓 |
2.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法工作协调规划,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
法制股 |
2021年11月底 |
3 |
保障普法工作所需经费 |
3.列支普法经费 |
财务管理股 |
2021年1月底 |
4 |
落实普法责任制 |
4.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县局于4月1日前报市局税宣中心备案;将税收普法宣传教育纳入《2021年全县税收重点工作任务》,常态化推进税收普法宣传教育。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2021年11月底 |
5 |
结合立法、司法、执法、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 |
6.印发《第3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系列重点活动,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税收普法教育。 7.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7月底前全部推行到位。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纳税服务股 |
2021年12月底 |
6 |
落实资料报送机制 |
8.按照县法宣办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县局通过FTP每月向市局税宣中心报送开展普法工作动态信息,以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年终自查自评情况。加强与县法宣办沟通协调、及时将普法工作信息、动态信息报至县法宣办、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认真做好普法工作总结,每年向县法宣办书面报告工作。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2021年11月底 |
7 |
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 |
9.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党委中心组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少于1次。 |
机关党建股 |
2021年11月底 |
8 |
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培训等学法活动 |
10.落实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将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内法规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提升税务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 |
人事教育股(党委组织部) |
2021年11月底 |
9 |
落实学法用法考评机制,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
11.落实《六安市市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 |
人事教育股(党委组织部)、 法制股 |
2021年11月底 |
10 |
积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学习兴税”平台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 |
12.参加“学习兴税”平台学习活动和测试,完成年度学法内容和学习课时。 |
人事教育股(党委组织部) |
2021年11月底 |
11 |
制定宪法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深入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宪法宣传活动。 |
13.结合实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2021年12月底 |
12 |
立足自身工作职能,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
14.利用税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打造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效果好的融媒体产品,积极在网站、微信和媒体等平台推送;开展各具特色的“法律六进”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税收法律法规。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 |
2021年12月底 |
13 |
积极参加普法活动 |
15.积极参加“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机关法律学习月”等宣传活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颁布日、纪念日等,开展与履行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2021年12月底 |
14 |
利用对外服务平台和新媒体平台,为纳税人及时普及税收政策法规、解答税收知识 |
17.利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办税大厅咨询窗口、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第一税务分局 |
2021年12月底 |
15 |
做好“中国普法”、“安徽普法”和“霍邱普法”微信号关注工作 |
18.组织订阅关注“中国普法”、“安徽普法”、“霍邱普法”微信公众号并积极宣传推广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2021年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