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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8-06-15 0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受理部门
    申请税务信息公开,一般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信息涉及的纳税人所属业务部门或基层分局受理,也可到县税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县税务局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由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并回复。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在下载《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后,携带以下资料到相关单位的文书受理窗或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以口头方式或委托第三人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或受托人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1)《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盖有该组织公章的《法人代码证》或《税务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需提供);
    (5)如果法定代表人不能同来的,须提供组织对经办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的经办人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需提供);
    (6)行政单位提出申请,可凭该单位介绍信及本人工作证作为证明文件。
    三、受理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包括下列信息:
    1.我局已经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
    2.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国家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3.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4.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的政府信息, 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5.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合法权益受损害的信息;
    6.与申请人无关的内部政务信息及内部公文;
    7.我局内部研究、讨论或处于审议过程中未形成最终决议的信息;
    8.与行政执法有关的,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人身权利的信息;
    9.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
    四、救济途径
    申请人认为公开义务人不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举报。相关权利人认为公开义务人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或者对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霍邱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及手机号码

 

传 真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 请 时 间

 

所需要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提 供 方 式

□电子邮件 □邮寄 □传真 □自行领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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