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2023年对2022年度进行的审计)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9-28 10:0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霍邱县委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县审计局对霍邱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发现的有关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县审计局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审计期间,清理盘活存量资984.65万元上缴财政资金66.2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6.54万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21.78万元。

一、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收入总计974911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250186万元省一般预算各项补助549884万元返还性补助64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508819万元专项补助34659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资金529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08万元调入资金86539万元上年结余23614万元;2022支出总计938572万元其中:上解支出9739万元全年一般预算支出8808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692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085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预算结余结转下年支出36339万元。

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64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500万元,当年收入23067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5564万元,调入资金11670万元,合计469866万元;当年支出33614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8114万元,调出资金86539万元,累计年终结余19070万元结转下年

2022年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级统筹)收入74139万元,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县级统筹)支出44067万元本年结余300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012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保基金,2022年已纳入省市统筹,不在县级决算报告中反映。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1万元,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1万元,当年无结余。

2022年,全县举借政府债务238544万元,其中:新增债券 175602 万元,全部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再融资债券 62942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全县偿还政府债务105394万元,其中:本金65042万元(再融资债券偿还62942万元、财政资金偿还2100万元),利息40352万元(财政资金偿还)。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267616万元,政府债务率114.21%

二、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评价

2022年,县财政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六保六稳原则,大力推进财政一体化管理,统筹兼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保持财政运行符合预期、总体平稳

加强收入征管收入质量逐提升在贯彻落实退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积极支持税务部门加强征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2022年实现收入2501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23万元,增长5.4%非税占比30.16%,较上年下降9个百分点税收收入1747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780万元,增长22.2%。

(二)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印发《霍邱县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 做好2023-2025年支出规划及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财预〔202275 号)文件;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逐步开通债务、资产、政府采购等接口;进一步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银行账户清查,跨部门统筹整合专项资金,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加强衔接资金投入,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入衔接资金81293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项目,其中用于产业发展项目30420万元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3652万元就业补助项目1500万元,教育补助项目2042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4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753万元,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9000万元金融帮扶项目2526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部门组织、管理方面

1.财政收入预算调幅度较大

2.未按预算法规定调剂预算指标

3.部分资金支付率较低一是上年结转资金支付率较低;二是部分平台指标支付率较低。

4.年初预算未安排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

5.未按规定申报、核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部分专项债项目形成的资产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7.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不规范

8.存量资金清理力度不够

9.项目进度慢,资金结存较大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一是部分政府采购未编制预算;二是部分项目支出未编制年初预算。

2.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使用效率较低二是专项资金未严格执行专款专用。

3.决算草案编制与实际收支不符

4.车辆管理不规范

5.部分通用设备未在徽采商城平台采购

6.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7.绩效评价公示不规范

8.工程质保金管理不规范

9.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二是部分票据使用不规范;三是支出审批不规范;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

(三)推动就业政策落实方面

1.在职(退休)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2.重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政策

3.对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审核不严谨

4.未择优上报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项目

5.未制定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具体实施细则

(四)直达资金方面

1.部分直达资金支付率较低低于50%

2.未及时制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

3.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操作不规范

4.乡镇中心校营养餐资金结余较大

5.县教育局将营养餐资金拨付各中心校实有资金账户

6.采购的食堂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

7.营养餐退费不规范

8.部分校舍安全维修工程进度慢,资金结存大

(五)“暖民心”行动方面

1.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慢

2.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

3.监督管理不到位

4.就餐登记记录不完善

5.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停止运营

(六)自然灾害资金方面

1.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

2.未提交救助申请,但实际收到救助资金

3.部分村存在平均分配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现象

4.部分村未对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金额进行公示

5.部分家庭人均冬春救助补助标准过低

6.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7.救助对象摸排信息录入不准确

(七)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计划投资执行不到位

2.部分水土保持方案未在项目开工前报批

3.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规范

(八)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方面

1.部分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亟需规范。一是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二是工程质量控制不严格;三是工程造价控制不精细;四是工程进度控制不科学;五是工程竣工结算不及时;六是后期管护不到位;七是施工方垫资施工。

2.部分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监管仍需加强。一是有些造价公司高估冒算竣工造价;二是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验收签证不真实;三是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导致频繁变更。 

四、审计建议

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通报制度,资金分配下达使用过程进行全流程通报尤其是直达资金和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将通报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督促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目标、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二)扎实做好政府债务监管,有效控制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县财政应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会同主管部门完善相关专项债券管理配套制度,对债务“借、用、还”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严格审核政府及所属部门举债情况,进行举债评审论证,科学分析项目预期收益、融资平衡和风险评估,依法依规举债融资;责任部门、单位要将专项债券建设项目纳入预算管理,录入资产台账,依法承担偿债责任。

(三)落实稳就业政策促进重点人群创业就业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就业引导和托底保障作用,尤其是要对困难人员和困难群众采取务实举措多举措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开创就业新局面。

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预算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关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及时有序针对基层财务人员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预算一体化操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县财政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预算单位对财政预算和财政收支等相关业务的掌握程度;加强资金动态监管,从项目立项、使用管理、信息公开、绩效评价、统筹协调、资金监管各环节入手,完善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制度

(五)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严格履行工程招标、增加工程申报批准等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避免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全面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管理,对于高估冒算、虚假验收、违规签证等问题,及时移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处罚,持续净化社会中介市场环境,确保财政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