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审计局关于霍邱县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16:2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财政部门组织、管理情况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组织、管理方面

    1.财政收入预算调减幅度较大。一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合理预测非税收入规模,进一步摸排矿业权出让、砂石资源等一次性财源,确保2023年非税收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国有资产出租情况清查,规范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增加财政非税收入。二是加快土地出让步伐。加快推进土地整治,确保土地交易指标的可持续;加快商服用地和土地指标交易步伐,努力完成2023年年初土地出让收入计划。三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遵循“从严控制、量入为出、统筹安排、讲求绩效”的原则,按程序审核批复并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2.未按预算法规定调剂预算指标。一是细化预算编制。督促相关部门充分做好项目谋划,细化落实具体资金实施部门和基层单位,从源头上减少代编项目数量,压减部门间和同部门指标调剂。二是规范指标调剂。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剂事项,为减少和避免指标调剂随意性。三是规范科目使用。督促单位在预算编制中更加规范、合理使用科目,杜绝因预算编制不规范造成的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调剂。

3.部分资金支付率较低。一是跟踪督促。县财政局严格落实“月通报”制度,每月对预算执行进度后5名的单位进行通报。二是收回2022年底收回各类指标23597.47万元。三是将预算执行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根据去年绩效评价结果核减资金1700万元,同时将2023年绩效评价结果与2024年预算安排挂钩。

4.年初预算未安排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一是将森林植被恢复费列入2024年预算,合理安排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二是规范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森林植被恢复费管理要求规范使用,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等支出。

5.未按规定申报、核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县国资委将以县投融资企业年度经营业绩专项审计报告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申报、审核、上缴流程,核定收益按照经营业绩审计结果确定。

6.部分专项债项目形成的资产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县重点处已将上述8.69亿元专项债项目形成的资产计入在建工程。

7.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不规范。今后年度工作中,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方案的要求,压实责任,完善相关台账、清单;同时督促发现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要求针对问题罗列具体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并按要求公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8.存量资金清理力度不够。县财政局于2023年6月将剩余60.1万元上缴国库。

9.项目进度慢,资金结存较大。县财政局分别于2023年4月和5月将结存廉租房住房补贴866.7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奖励资金57.8万元缴入国库。自廉租住房补贴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系统管理后,相关资金指标下至县住建局,不再纳入专户管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学习,强化预算约束,在今后年度预算编制时将政府采购项目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县乡村振兴局将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奖补资金纳入预算;县数管局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后严格按规执行。

2.部分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县数管局成立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对财经工作实施领导和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县城管局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加强项目谋划和实施调度,提高项目实施进度,提升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县信访局后期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3.决算草案编制与实际收支不符。相关部门通过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如县城管局、县信访局、县数管局、县应急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今后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落实决算审核责任,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4.车辆管理不规范。县应急局制定《公车使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实行定点维修,规范派用车审批和使用台账记录;县城管局对于过去不完善的加油台账进行整改并公示,对于车辆维修签字不完整,完善相关手续,规范审批流程,将执法车辆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5.部分通用设备未在徽采商城平台采购。县数管局相关人员由局党组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并通过组织全员对相关采购制度进行学习今后严格执行;县应急局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通用办公设备应通过徽采商城采购。未履行必要审批自行采购通用办公设备的,不得报销。

6.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城管局取消局属部门报账员备用金,从3月底正式推行了公务卡结算制度,实现了全局各部门公务卡结算全覆盖;县信访局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后期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县应急局今后严格执行规定县乡村振兴局今后将进一步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7.工程质保金管理不规范。县城管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今后规范各类保证金的收取。

8.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及时补录固定资产;二是县城管局开具正式发票入账,县乡村振兴局要求对方将资金退回单位账户,再重新打款到发票销售方;三是县数管局县信访局县应急局等单位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科目使用。

二、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暖民心”行动方面

1.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慢。截至目前,2022年学前教育发展资金730.53万元,县教育局已拨付使用520万元,剩余资金待工程项目结束后及时拨付,预计年底前完工;安心托幼行动奖补资金50.9万元已拨付使用完毕。

2.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县民政局2022年度老年助餐建设补助资金截至目前结余107.36万元,持续整改推进中。

3.监督管理不到位。今年6月,县民政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对我县老年助餐点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部门网站上公示。

(二)自然灾害资金方面

1.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霍邱县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建设项目重新开标,县应急局按照有关规定先行支付中标总价的30%,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资金。

2.部分村未对冬春救助补助资金金额进行公示。县应急局加强对各乡镇、开发区业务指导,强化问题通报,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纳入年度村级灾害信息员误工补贴评定考核,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按比例扣除误工补贴后更换人员。

3.部分家庭人均冬春救助补助标准过低。县应急局加强业务培训,将相关情况作为2023年培训案例,以案为戒,督促各乡镇、开发区严格执行县级制定的资金发放标准,加强源头把关,杜绝补助资金过低现象。对于多次违反规定,不认真执行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规定的,将违规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救助对象摸排信息录入不准确。县应急局要求各乡镇、开发区、各村结合村支两委换届选举,逐级落实灾害信息员AB岗制度,优选责任心强,熟悉电脑操作的人员作为本级A岗信息员。同时,要求各级加强对本辖区内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审核,增强工作责任心,避免出现工作失误,确保各类统计信息准确无误。

(三)推动就业政策落实方面

1.在职(退休)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人社局一是及时追回贴息资金1.55万元,二是对拒不退回贴息资金向霍邱县人民法院起诉追退,其中开庭前调解退回贴息1.43万元,正在追退1.91万元。

2.重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县人社局一是追回贴息资金0.05万元,二是对拒不退回贴息资金向霍邱县人民法院起诉追退,其中调解追回贴息资金0.75万元,剩余0.52万元等待开庭审理。

3.对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人员审核不严谨县人社局已追回上述3.32万元培训补贴资金。

4.未择优上报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项目。2023年开展贴息贷款时,团县委、县财政局、银行部门严格初审,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精准择优。上报35家企业均符合乡村振兴方向,符合择优方向,同时符合市级贴息文件择优要求。

5.未制定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具体实施细则团县委、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霍邱县贯彻<安徽省皖北地区青年创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邱青联〔2023〕6号),让贴息政策更符合霍邱地域特色,充分发挥贴息资金支持青年创业、发展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直达资金方面

1.部分直达资金支付率较低(低于50%)。一是推进部门支出进度,县民政局整合救助资金统筹加快支出进度;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将资金386.58万元纳入霍邱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统筹使用。二是收回县林业发展中心资金结余66.24万元。三是县财政局完善通报制度,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下达指标,加快支出进度。每半月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出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各单位直达资金整体情况进行通报,倒5名具体到单位到项目。

2.未及时制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出台《霍邱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该方案比2022年提前3个月。

3.县教育局将营养餐资金拨付各中心校实有资金账户该项目资金861万元已由各中心校支付给学生饮用奶企业。

4.部分校舍安全维修工程进度慢,资金结余大县教育局继续推动工程项目支付进度,截至目前,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支出583.34万元,结存51.25万元为质保金。

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中计划投资执行不到位。县水利局一是推动城西湖蓄洪区、临淮岗复线船闸、淮河干流航道和洼地治理等重点工程列入“十四五”实施。二是2020年规划实施的沣东灌区一条支渠综合治理项目2021年开始实施建设,目前已通过竣工验收

(二)部分水土保持方案未在项目开工前报批县水利局一是积极与县发改部门对接,把工作前置,从立项环节就掌握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督促项目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杜绝未批先建现象。二是县政府出台《关于印发霍邱县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霍政办秘〔2022〕95号),坚持部门联动,加强水土保持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新开工项目及时编报水保方案。

(三)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规范。审计期间城西湖自来水厂取水口处设置隔离防护设施,解决厂区新建过滤池池底渗水问题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亟需规范。相关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通过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及时追回多计的工程款,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等方式进行了积极整改,如县林业发展中心制定《霍邱县林业发展中心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试行),同时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讨处理;县教育局对施工企业和监理进行约谈,从2023年开始在招投标文件约定土建工程与采购项目一样执行预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款,切实减轻施工单位资金压力,为我县营商环境创造积极良好条件。对于个别工程项目未公开招标、质量控制不严格、后期管护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已移送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二)部分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监管仍需加强。一是邵岗乡政府和彭塔镇政府已及时追回或在拨付工程尾款时扣除多计的资金,对于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深度不够,导致频繁变更的问题已移送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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