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2023年,霍邱县审计局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2023年霍邱县审计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2个,预算资金690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1.“财政同级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开展县本级和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第十九条规定。
(3)实施主体。霍邱县审计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县本级和县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7)绩效目标。以积极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结构优化、财政管理水平提高、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为目标,认真做好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成果汇总,按时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人大、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切实推动审计成果有效转化。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费、政府投资审计经费、上级安排的审计项目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审计项目。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霍政〔2018〕31号)。
(3)实施主体。霍邱县审计局。
(4)起止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680万元。
(7)绩效目标。1、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和履职尽责;2、严格建设程序,促进建设单位规范管理,提高建设资金绩效,节约政府投资。披露建设单位在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遏制高估冒算套取建设资金的行为;3、有效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安排部署的审计调查项目,有力地促进了资金的公开合理使用,强化了资金的使用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