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霍邱县审计局对霍邱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审计发现的有关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县审计局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处理、处罚意见。审计共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191.55万元,避免(挽回)损失23.5万元,上缴财政资金86.17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09万元。
2024年霍邱县财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较好完成了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扩大有效投资,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推动“两重”“两新”政策举措落地见效,支持生态环保、教育、行蓄洪区等项目建设。发放消费券兑付城区购房及契税补贴,促进市场和居民消费稳定向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加快涉企资金分配下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持续加大涉农资金投入力度,县财政投入衔接资金5.7亿元,支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保障粮食安全,实施1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落实财政金融政策。加大民生领域投入,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50项民生实事,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持续丰富金融产品。
——强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财政平稳运行。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改革资金审批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聚焦违规出台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强化存量资产资源盘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做好惠民补贴“一卡通”管理发放,兜牢“三保”底线,落实财政运行监控机制,严格债务风险管理,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一、县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359万元,占年初预算97.5%,支出9406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8.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82039万元,支出3459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84万元,当年均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社保基金收入402585万元,支出350402万元。2024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6827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6774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314966万元,全口径债务率156.31%,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
重点审计了组织财政收入、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情况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预算编制不清晰。
2.未按规定编制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涉及金额850万元。
3.预算支出编制不细化,预算执行不匹配,涉及资金1709万元。
4.超范围发放信访津贴,涉及金额81.21万元。
5.未按规定划转预算指标,涉及资金258.5万元。
6.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机中心、县畜牧中心及所属二级机构的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7.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和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一是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三公”经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内部财务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
8.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
9.预算绩效和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凸显。
三、重大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增发国债项目、中央财政补助霍邱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情况、消费券资金和县级产业投资基金。
10.增发国债项目审计情况。一是在资金管理上拖欠企业账款1385.13万元。二是个别项目投标人业绩造假、资质造假;招标文件编制不严谨致使项目推进滞后近1个月等问题。三是个别项目未经报批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涉及金额3057.29万元。四是3个项目对承建单位的施工质量、人员履约、监理等监管不到位,存在规划设计不合理、未按图施工、偷工减料、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合同管理不规范、项目进展滞后等问题。
11.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审计情况。一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不到位。二是项目审批不规范。三是3个项目限制排斥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涉及金额24751.04万元;2个项目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2个项目投标保证金应退未退。四是3个项目未经集体决策变更招标方式或先实施后上会,126个招标限额下项目采用摇号方式直接确定中标人。2个中标项目存在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等问题。
12.中央财政补助霍邱农业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审计情况。一是实施方案滞后。二是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中小农户接受托管服务面积和补贴金额分别占13.16%和21%,远低于占比60%的要求。部分补助金额多计0.59万元,少计2.05万元。三是粮油单产能力提升项目工作任务不达标,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较慢,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金额核算不精准。
13.消费券资金审计情况。一是部分消费券核销率低,未能发挥效益,涉及金额33万元。二是县文旅消费券活动设计存在监管盲区。三是未能及时兑付商家垫付资金,增加商户运营压力,涉及金额73.5万元。
14.县级产业投资基金审计情况。一是基金未投资造成闲置,涉及金额1000万元。二是产业基金未运作,未撬动社会资本。三是未明确出资人出资时间、金额,内控制度不健全,风险防控不到位。
四、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霍邱县城乡道路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15.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一是对部分学校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落实不到位,部分学校食堂卫生状况不佳。二是部分学校的午餐餐标不达标,食材不合理。三是8所公立学校燃气供应方不具备经营燃气资格,安全隐患大。
16.霍邱县城乡道路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项目审计情况。一是部分线路规划与实际不符,未按合同完成初步设计任务,未按政府会议决定公开采购。二是27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98.12万元。三是临淮、岔路等19个乡镇场站绿化管养不到位,破坏严重,马店、周集等6个乡镇场站房屋漏水。四是达到标准的标的未履行招标或拍卖程序,涉及金额273.86万元。五是购买理财产品640.81万元未履行备案程序。六是违规发放加班、先进奖励薪酬补贴津补贴等共计40.98万元。
五、国有资产(资源)、罚没收入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国企国资等审计中,持续关注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罚没收入的管理使用情况。
17.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基础性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机中心、县畜牧中心及所属二级机构的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资产处置不及时,盘盈资产和月折旧未入账,未按规定入账,账账不符等。
(2)县一院、县二院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资产账实、账账不符,报废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置等。
18.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霍邱县利民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一是大量白条入账,涉及金额1014.7万元。二是部分费用支付未经审批,涉及金额13293.2万元。三是频繁大额提现,涉及金额214.5万元。四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管理不严格,个别房产项目烂尾,涉及金额5481.93万元。五是13个项目挂靠资质,27个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涉及金额2101.63万元。
19.罚没收入管理方面。一是罚没收入68.26万元应缴库未缴库。二是未建立本级罚没财物处置审批和备案制度。三是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四是个别行政处罚案件使用自由裁量权有失公平原则,类案不同罚。
20.县住建局未按规定严格把关公租房分配、住房补贴资金及履行后续监管责任。
21.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2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淮淠河沿线河道滩地、内侧护堤地及国有水面等国有资源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城西湖乡土地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和生态保护属地责任未压实,主要表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控制价审核不规范,涉及金额3779.78万元。辅助设施用地13055㎡审批不合规,部分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取用水未经主管部门同意,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存在污染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界标及隔离防护设施存在损毁,污水处理设施未及时建成投入使用,违规改变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中标结果,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鱼苗规格不达标;辖区年度造林目标任务未完成,人工造林成活率不高、未按要求实施幼林抚育,林木管护不到位,退耕还林采伐保证金2.09万元退还不及时;河渠治理保护工作有待加强,秸秆禁烧管控不力等。
(2)县河道管理中心监管责任缺失,国有滩涂地等国有资源未能有效利用,涉及淮河截流段水面2650亩和临淮岗1#、3#冲填区土地1456亩。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编细编实预算内容,不断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发挥绩效评价作用,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二)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两重两新”、提振消费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健全监管机制,堵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漏洞,破除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健全完善资产盘活机制,推进闲置低效运转资产有效盘活利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罚没财物处置审批管理制度,加强行政处罚裁量空间监督和约束,防止公权力滥用。
(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释放财政支出效能。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强化高标准农田全流程管控,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守护教育上的“舌尖上的安全”,更好保障发展和改善民生。
(五)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把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切实加强对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压紧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对审计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刚性,对违反财经纪律负责任的人员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