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审计监督权
流程图:
流程图体现办理环节和涉及部门:
受理--综合计划部门负责人、审计组长、审计机关负责人
承办--负有直接责任的审计人员、审计组长
办结--审计组长、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理机构负责人及审理人员、审计机关负责人
事后监管--审计组长、审计机关负责人
事项承办机构与岗位: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等
办理地点:霍邱县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办公室
办理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服务方式:送达审计
受理条件: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办理流程:审计计划阶段、实施阶段、终结阶段、监督执行整改阶段等
监督投诉途径:监督电话:0564-6080318,邮箱:hqsjj123@163.com,信件举报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13楼1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