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5-07-10 09:1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霍邱县审计机关2025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2025320日至2025610,霍邱县审计局对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县农机中心”)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霍邱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县级部门综合预算的批复》,县农机中心2024年可支配收入预算总数85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98.2万元(中央转移支付收入7010万元)。2024年综合支出预算总数85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8.2万元,项目支出7340万元。2024年度县农机中心账面总收入13602.2万元,收入预算执行率158.20%;总支出13614.99万元,支出预算执行率158.35%。预算执行率高的原因是中央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编制中。

审计结果表明,县农机中心2024年不断加强预算管理,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规定,预算收支能够按照《霍邱县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编报按时向社会公开。但审计同时发现,县农机中心还存在部分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超预算支出、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落实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有差距

2.违规发放津补贴15.28万元。

3.多领取调资增资0.72万元。

4.代管资金收入9.73万元未入账。

5.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6.票据使用不规范。

7.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8. 政府采购支出超预算。

 9.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农机数量超上限,相关审批流程不规范。

10.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11.账面资产原值与国有资产系统录入资产原值不一致。

12.固定资产未入账0.92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县农机中心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并从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严格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县农机中心应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预算支出管理,明确项目支出用途,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合理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并严格执行,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加强报废监管,规范审批流程。县农机中心对照相关政策标准梳理报废农机享受补贴情况,对上限问题逐项核查,杜绝违规享受的现象出现规范审批流程管理,完善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操作细则,确保审批依据充分、程序合规。三是严格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财务规定,并加强对经费支出的监督,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确保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发放津补贴要严格执行审批流程,并加强津补贴核算能力,做到实事求是,禁止出现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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