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2-09-01 15:4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霍邱县审计机关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202238日至511,霍邱县审计局对县文化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文旅体育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县文旅体育局是县政府部门,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文化艺术股等9个股室;下设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博物馆等8个二级机构。2021年,县文旅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65万元,2021年度账面支出总额2006.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文旅体育局2021年不断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预算收支能够按照《霍邱县本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规定,按时向社会公开。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

(二)部分经费超预算开支。县文旅体育局2021年预  

安排印刷费1.2万元,实际支出6.09万元,超预算开支4.89万元;预算安排邮电费0.55万元,实际支出4.83万元,超预算开支4.28万元。

(三)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如:县文旅体育局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经费下达指标数448.79万元,2021年实际支付174.67万元,年末结存274.1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8.92%

(四)项目资金未进行明细核算。县文旅体育局2021年未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核算,不能准确反映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会计核算方面

1.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如县文化旅游体育局2021年在“维修(护)费”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2万元。

2.支出附件不全。2021年12月89号凭证付“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尾款10万元,未按合同约定附验收资料。

三、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县文旅体育局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并从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对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问题,建议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的管理,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进行支出,提高预算执行力。正确使用专项资金,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核算,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预算体系。对于会计核算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完善相关原始凭证,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完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工程款拨付规定,规范进度款报销支付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问题。文旅体育局在今后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批复进行支出

2.关于部分经费超预算开支问题。县文旅体育局召开会议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问题。县文旅体育局下一步将结合下半年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县文艺汇演、青年教师才艺大赛、民营乐团汇演、暖心行动等项目,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

4.关于项目资金未进行明细核算问题。县文旅体育局已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的能力已对专项资金设置分级明细,在账务系统中进行二级科目核算。

5.关于会计核算方面问题。县文旅体育局审计期间,已补充完善了相关附件资料。今后将完善报销程序和报销单据,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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