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号建议(王银圣代表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补贴支付渠道并纳入财政预算项目的建议)的答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卫健委 时间:2025-08-11 09:1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尊敬的王银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生育补贴资金支付渠道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霍邱县生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霍卫健〔2024〕93号)明确规定,我县生育补贴资金发放渠道已作分类明确:一是普通居民群众的生育补贴由户籍乡镇发放,并纳入乡镇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生育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发放职责。

对您提出的部分事业单位,比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敢宣传此项工作,可以由主管部门教育局主动对接县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生育补贴申领,保障职工权益。

感谢您对我县生育补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推动我县生育补贴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复类别:B

联系人:陈菲菲

联系电话:0564-6033063

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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