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霍邱县乙型脑炎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卫健委 时间:2025-04-07 10:3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疾控秘〔202510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流行性乙型脑炎的发生与流行,保护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健康和安全,现将《2025年霍邱县乙型脑炎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充分认识乙型脑炎的重要危害

流行性乙型脑炎俗称大脑炎,简称乙脑 ) 是夏秋季流行的一种急性传染病,致死率高达30%30%-50%的病例幸存者可能会出现永久性的神经或精神后遗症,严重威胁青少年人群的生命健康。我县3岁以上儿童乙脑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较低,乙脑流行季节即将到来,儿童青少年发生乙脑的风险增大。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乙脑防控工作,充分认识乙脑疫苗的接种对于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乙型脑炎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乙脑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开展病例主动搜索,扩展监测范围,提高发现疫情的敏感性,一旦发现有乙脑临床症状、符合乙脑监测病例诊断标准的,要规范报告流程,及时上报,要建立院内自查机制,防止漏报、误报。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防病意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开展乙脑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把乙脑防治的知识普及到群众中去,以提高广大群众乙脑防治意识,主动参与到乙脑防治工作中。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学校要加强校园乙脑防控工作的宣传,扩大乙脑防控知识的宣传面,让家长充分知晓;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消灭蚊子孳生地,开展防蚊、灭蚊及驱蚊工作,切断传播途径。

四、切实提高疫苗接种率建立免疫屏障

接种乙脑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乙脑最直接、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3-18岁儿童青少年开展乙脑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工作,根据知情、自愿、自费接种原则,加大对流动人口、有乙脑病例发生地的疫苗接种工作力度,减少免疫空白点。重点围绕幼儿园、中小学校的儿童青少年群体,各接种单位要努力提高接种覆盖率,建立全县人群免疫屏障,有效预防乙脑疫情的发生与流行。

 

附件:12025年霍邱县乙型脑炎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2霍邱县2025年乙型脑炎疫苗接种报表

 

 

霍邱县教育局           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320日         

 

附件1

 

2025年霍邱县乙型脑炎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是以脑实质炎症为主要病变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病原体为乙脑病毒,经蚊虫叮咬传播,好发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夏秋季尤其是6-10月为发病高峰期。疾病病死率高,可继发严重的后遗症,威胁人类的生命与健康。积极预防与控制流行性乙型脑炎的发生,仍然是当前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之一,接种乙脑疫苗是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最有效、最经济、最方便的措施。为防止乙脑疫情在我县发生流行,保护广大儿童青少年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3-18岁儿童的接种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乙脑疫苗接种活动,提高适龄儿童的乙脑疫苗免疫接种率,提高人群血清抗体水平,预防和控制流行性乙型脑炎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通过加强免疫工作,以乡()为单位,3-18岁儿童和青少年乙脑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确保全县无乙脑病例发生。

二、接种原则

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循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努力提高乙脑疫苗接种率。

三、接种对象及接种程序

8月龄-6周岁儿童,如未全程接种,要按国家免疫程序,完成全程接种。在完成全程免疫的基础上,3-18周岁儿童,在知情自愿的原则下,有偿接种乙脑灭活疫苗1剂次,稳固乙脑抗体滴度水平。

四、接种部位、方法和剂量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接种方法:经消毒后肌肉注射;接种剂量:0.5ml

五、目标范围

全县各乡镇、街道。

六、时间安排

各乡镇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乙脑疫苗接种宣传,重点加大适龄学生和高危人群的宣传,对在校学生发放《乙型脑炎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原则上,各乡镇应于乙脑流行季节前即5月底前完成接种工作。

七、部门职责(保障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

1.县卫健委:负责本次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2.县疾控中心:负责接种活动的实施、技术指导、联系调配,保证疫苗和注射器的统一供应,指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置;对各接种点接种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3.各接种单位:负责本辖区内接种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村医培训,配备足够的现场工作人员,做好接种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接种现场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做好充分的评估,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教育部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级各类学校传染病预防的相关要求,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乙脑疾病危害和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1.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辖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此次乙脑灭活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负责在校学生、在园儿童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将宣传单发放给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并告知家长带小孩到就近的预防接种门诊咨询并接种疫苗。

八、工作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单、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板报、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乙脑防治知识宣传活动,让广大家长充分认识乙脑的严重危害性和可预防性,提高对乙脑疫苗预防接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预约通知

1.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由学校将疫苗接种通知单发给学生,学生或家长凭通知单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2.散居儿童由村医生入户,将通知单发给儿童家长,通知家长带儿童、带通知单和接种证到就近的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三)接种费用本次接种的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属非免疫规划疫苗,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遵循知情、自愿、自费原则,严格按照非免疫规划疫苗收费标准执行。

九、检查监督与效果评价

在乙脑疫苗接种实施期间,县疾控中心要加强业务技术指导,保证接种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应于5月底前上报乙脑疫苗接种工作情况统计表,县疾控中心要收集相关材料和数据,评价活动效果,为全县乙脑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2:

霍邱县2025年乙型脑炎疫苗接种报表

填报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乡镇(街道)

3-18岁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情况

应接种人数

实际接种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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