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霍邱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卫健委 时间:2023-10-20 10:0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霍邱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时间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快速行动、高效推动,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

 

 

 

                           20231019

 

 

 

 

 

 

 

霍邱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以及安徽省爱卫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城市标准(2015版)和安徽省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爱卫〔201542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实施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全面开展安徽省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增强城市竞争力,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总体目标

2023年启动安徽省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改观,居民健康素养全面提高,2023年底前争取成为安徽省卫生县城。各乡镇、各单位同步开展创建安徽省卫生乡镇村居、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和城关镇、新店镇、临淮岗镇、宋店镇、城西湖乡所辖县城建成区是创卫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的创卫工作;县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全面参与创卫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所在乡镇、村社区的创卫工作,服从调度指挥和统一管理,确保创卫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标本兼治、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农贸市场卫生、七小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饭店、小熟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KTV歌舞厅行业卫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好试点示范工作,高标准打造创卫亮点,以点带面,推动创卫任务落实。

(三)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成果共享的原则。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作为创卫工作的根本目标和出发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面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局面,推动创卫成果共建共享。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全各级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办事机构,做到组织领导、专职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二)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完善健康教育机制,指导社区、医院、学校、企业、窗口单位、党政机关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扩大健康教育覆盖面,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城区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各级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建成无烟单位。

(三)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城市环卫设施建设;全面取缔骑路市场,标准化菜市场比例达到70%以上。加强环卫清扫保洁,保持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整洁卫生,不留卫生死角,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环境整洁有序、规范管理有序,河湖塘坡岸整洁、水体清洁、水面无漂浮杂物,沿街单位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制度。

(四)加强环境保护。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工程,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推进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

(五)加强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强化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加强学校卫生和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强化肺结核等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

(六)加强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保洁、消毒措施,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硬件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加强水质监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达到标准要求。

(七)提升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

设,扎实推进疾控体系建设,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传染病应急处置机制,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工作。

(八)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建立政府组织、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各方协同、全民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机制,采取化学消杀、孳生地治理与环境改造相结合的综合性控制措施,实现鼠、蚊、蝇、蟑等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C级标准以上,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310月中旬)。成立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大会。设立县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基础调查。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和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10月下旬—11月底)。围绕安徽省卫生县城创建指标,特别是病媒生物防制、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城市市容市貌整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必备基础条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全力攻坚克难,推进我县环境卫生总体面貌显著改观、市容秩序明显好转、市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202311月底前,病媒生物防制通过省级评估验收,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I、市民对卫生状况满意度等必备条件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

(三)自查自评阶段(202312月上旬)。县创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照创卫标准和目标任务,逐项自查自纠,对尚未达到标准的要立行立改。整改达标情况于1115日前报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复核;10月底前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向省爱卫会提交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申请。

(四)迎接验收阶段(202312月中下旬)。建立创卫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创卫成果,全力做好省爱卫会组织的暗访调研、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力争2023年底前获得安徽省卫生县城命名。

(五)巩固提高阶段(20241—202612月)。进一步健全创卫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高创卫工作成果,推动开展健康城市示范县创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霍邱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创卫工作。建立健全县领导分块包保、定期调度和督查问责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推动创卫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强化调度。县创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并及时报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县创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组织协调,合力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构建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为创卫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撑;财政部门要做好2023年创卫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以后年度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展板、宣传车、宣传栏、网站、移动终端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卫工作,做到媒体每天有文章、电视每天有图像、广播每天有声音、网站每天有内容。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卫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焦点、难点、热点问题,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参与,让全民共享创建成果。

(五)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县委、县政府将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各单位年度考核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效能督查,做到责任全覆盖、管理无漏洞、创建无死角。对因工作不力、延误创卫进程的单位视情给予新闻曝光、组织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霍邱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组

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附件

 

霍邱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指挥部组成

人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挥:    副市长、县委书记

韦能武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指挥:    县委副书记、城关镇党委书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刘洁心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兼县政协

党组副书记

    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小四  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

石康生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德勇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光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大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军章  副县长

    副县长

毛玲霞  副县长

    副县长

    副县长

    副县长

    副县长

    县政协副主席

冯家勇  县政协副主席

贾国全  县政协副主席

    县政协副主席

  (席位制):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县人大办主任

县政府办主任

县政协办主任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县文明办主任

县委编办主任

县直工委书记

县督察考核室主任

县法院党组成员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

县发改委主任

县教育局局长

县科技局局长

县经信局局长

县公安局政委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住建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文旅体育局局长

县卫健委主任

县审计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县商务局局长

县数管局局长

县应急局局长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县妇联主席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县科协主席

县文联主席

县残联理事长

县工商联主席

团县委副书记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县淠淮美丽中心主任

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县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

县卫健委分管创卫负责人

县疾控中心主任

县一院院长

县二院院长

县中医院院长

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组、宣传报道与健康教育工作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组、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重点场所卫生工作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环境保护工作组等17组。县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实行牵头部门联动负责制,抽调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

   任:    县委常委、副县长

任:梁瑞平  县卫健委主任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督察考核室、县财政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主要职责:负责创卫有关会议的组织、会务工作以及会议材料、文件、通报、简报等起草和印发;针对相同或接近的工作指标与县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各工作组创卫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查处单位和个人在创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及拖延、阻挠、破坏创卫工作的行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通报创卫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县创卫指挥部日常工作和创卫工作经费的申请与管理;做好县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

    长:梁瑞平  县卫健委主任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新店镇、临淮岗镇、宋店镇、城西湖乡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负责制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或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所有创卫迎检单位创建资料的指导培训;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尽快按要求成立爱卫组织;负责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等工作;做好县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报道与健康教育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

    长:张华平  县文明办主任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健委、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新店镇、临淮岗镇、宋店镇、城西湖乡

主要职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宣传报道创卫活动,按照要求制作和刊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公益广告;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工作推进情况和创卫典型案例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负责加强舆论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创卫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开展禁烟、控烟宣传及无烟场所创建活动;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县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县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

    长:时英明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

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旅体育局、城关镇、新店镇、临淮岗镇、宋店镇、城西湖乡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市场设施,规范经营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市市容市貌整治及对全县河道等水体进行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七小〔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含小食品店、卤食店、职工食堂、糕点、冷饮等)、小饭店、小熟食店、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旅社、招待所)、小浴室(含洗浴、沐足)、小歌舞厅(含歌厅、舞厅、影剧院及娱乐场所等)〕整治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县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食品与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长:刘学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县城管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城关镇、新店镇、临淮岗镇、宋店镇、城西湖乡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保洁、消毒措施,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硬件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加强水质监测,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达到标准要求;协助重点行业单位健全防蚊蝇和防鼠设施;负责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县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重点场所卫生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执法大队)

    长:梁瑞平  县卫健委主任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编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文旅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经信局、县总工会、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疾控中心、县卫健执法大队、城关镇、新店镇、临淮岗镇、宋店镇、城西湖乡

主要职责: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明确部门和辖区政府职责,强化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落实学校卫生和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加强肺结核等传染病、学生常见病、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重点场所卫生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县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

    长:梁瑞平  县卫健委主任

长:刘敬军  县卫健委工会主任

    县疾控中心主任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疾控中心、城关镇、新店镇、临淮岗镇、宋店镇、城西湖乡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协调开展全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采取化学消杀、孳生地治理与环境改造相结合的综合性控制措施,实现鼠、蚊、蝇、蟑等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C级标准以内,重点行业单位健全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负责病媒生物防制方面工作,并做好病媒生物申报及材料的收集整理;做好县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环境保护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

    长:邢晋辉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城关镇、新店镇、临淮岗镇、宋店镇、城西湖乡

主要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工程;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有效治理区域环境噪声污染;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医源性污水达标排放;负责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县创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公开类别:申请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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