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邱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10-19 10:3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开发区)中心校、县直属学校,各乡镇(开发区)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养老服务机构,各餐饮企业,各市场监督所:

现将《霍邱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霍邱县教育局

 

 

霍邱县民政局                      霍邱县商务局

 

 

霍邱县市场监管局

 

20231019


霍邱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六安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方案》(卫健疾控秘〔202345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通过在我县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引导餐饮业不断增强营养健康意识,提升营养健康服务水平。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实现以三减、合理膳食、杜绝浪费为目标的营养转型升级。实施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针对不同人群营养不良、超重、肥胖情况开展营养指导和干预,逐步改变就餐者传统餐饮理念和饮食习惯,增强居民营养健康意识。

二、组织领导

成立霍邱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由县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健康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疾控中心及县一院(营养科)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建设要求

建设工作采取分类实施,示范引领、督导落实的方式进行。

()分类实施

1.公立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全县所有公立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自建的食堂均应积极参与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实施配送餐的应协调要求供餐单位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营养指导员。

各单位要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部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自查自评,相关建设标准参照国家卫健委《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指南》《营养健康餐厅建设指南》(附件)

2.其他社会餐厅和单位食堂。采取自愿申请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推荐的方式推进建设。各单位要积极发动辖区内连续3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连续2年未受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的餐厅及食堂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并逐年扩大覆盖面。

()示范引领

在分类实施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基础上,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遴选综合条件较好的餐厅(食堂)作为全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县卫健委每年年底择优选择创建单位申报授牌,并将其创建资料作为我县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典型案例上报市卫健委。对学校营养健康食堂建设成果优秀的学校积极推荐其申报全市、全省、全国营养与健康学校。

(三)督导落实

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对全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组织管理、工作机制、示范单位创建完成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建设进度达标,力争在全市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四、重点任务

(一)组织管理要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建设单位领导、后勤、工会和食堂管理等人员组成的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鼓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营养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制度、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盐油糖采购、台账制度;明确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饪、供餐服务等具体分工事宜;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技术,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智慧监管,实现食材采购、食材出入库、食品留样、安全检查等重要环节实时动态监管。

(二)开展人员培训。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营养指导员。营养指导员应按照省市关于营养指导员建设方案的要求定期参加专业学习培训。营养指导员负责制定本餐厅(食堂)带量食谱;指导菜品采购、配料和加工、菜品营养标识设置;开展营养教育,指导服务人员帮助顾客合理选餐;定期组织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营养健康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低盐、少油、低糖菜肴制作技能培训等。

(三)设置营养标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应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对菜品进行营养标示,重点标注菜品中能量、脂肪、盐的含量,对菜品营养特点和适宜人群进行提示。营养健康食堂结合不同年龄段人群健康需要,遵循营养科学、荤素搭配、均衡膳食的原则,根据菜品中营养含量,设计每日的带量食谱。

(四)营养健康教育。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要利用餐桌小桌牌、橱窗、播放视频、设置知识展牌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科学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在餐厅(食堂)显要位置摆放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提供可以自由取阅的营养健康相关小册子、折页、单页等宣传材料。充分利用菜单、餐具包装、订餐卡等进行营养健康知识、文明用餐、节约粮食宣传。有条件的餐厅(食堂)可设置营养健康小屋等为用餐人员开展体质监测,展示营养状况评价标准,供大众进行自我健康营养自测、自评。鼓励营养健康餐厅(食堂)使用智能化评价系统,根据评价结果,指导大众科学的配餐和用餐。

五、责任分工

全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由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由县疾控中心、县一院(营养科)协助实施,必要时向市疾控中心、市营养学会申请技术指导和支持。各部门按照职责对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的单位进行调研督促指导。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动员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参与营养食堂示范单位创建。负责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广泛宣传合理膳食行动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核心信息,开展区域内学校、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营养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积极联系市级营养专家团队,依托县疾控中心、县一院(营养科),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业务指导,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教育部门协调动员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学校食堂参与营养食堂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营养科学的带量食谱并进行公示。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健康知识宣教,培养学生逐步养成营养科学的饮食观念。

民政部门协调动员全县所有养老机构参与营养食堂建设,遴选并协调养老机构食堂参与营养食堂单位创建。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推进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

商务部门负责联合县烹饪餐饮协会协调动员餐饮企业参与营养餐厅建设。加强对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的指导,发挥行业自律、引导、服务作用,促进餐饮业行业标准的推广实施。

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营养健康餐厅(食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材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检查。

县疾控中心、县一院(营养科)协助实施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开展前期调研、情况汇总及评价、培训等具体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20231022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学校与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以及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建设名单并动员创建。20231022日前,县卫健委负责牵头将辖区卫生健康、教育、民政、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评选的本年度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单位名单(附件3)报市卫健委。同时各相关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引导大众树立营养均衡和健康科学饮食理念。

(二)全面建设(2023107日开始)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方案要求,围绕《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内容,完善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制度建设,全面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活动,率先抓好本机关单位食堂、本行业系统的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人员培训、科学合理设计营养标识、营造营养健康宣传氛围。202311月中旬完成本年度建设工作。

1115日前,县卫健委负责牵头汇总并上报本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创建材料。明确创建指标,2023年全县共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不少于2所。此后每年11月中旬前上报当年度本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示范单位变更情况,逐年增加示范单位创建覆盖面。

(三)检查评价及示范验收

每年12月底前,市级各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各县区开展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委托专业机构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情况特别是示范单位进行评审、验收、公示及授牌。评审情况向社会公布并为评审合格的单位颁发六安市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牌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实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公示取消其命名,并收回牌匾。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推进。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本单位营养健康餐厅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将营养健康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创新机制,积极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在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中,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借力原有工作基础,把握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和探索,全力打造工作特色和亮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制作各种营养健康科普短片、微视频,积极推广营养均衡配餐食谱和健康科学烹饪模式,引导公众树立科学健康饮食理念。

(三)总结评价,持续开展建设。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建设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活动的工作成效,通过开展系统的评价和效果分析,及时对建设中好的做法、有效经验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推广,为今后我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推进活动的积累经验。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各部门要全力高效长期推进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保持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性。

 

附件:

1.霍邱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关于印发《餐饮食品营养标识指南》等3项指南的通知;3.县区营养健康餐厅(食堂)申报单位名单

 

 

 

 

 

 

 

 

 


附件1

霍邱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

 

县卫健委、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全面推进我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相关工作,决定成立霍邱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梁瑞平  县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宋效红  县教育局副局长

胡建华  县民政局工会主席

王忠俊  县商务局总经济师

徐家好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文俊  县卫健委总会计师

  员:张申东  县教育局营养办副主任

陈红玉  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副股长

    县商务局内贸股股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室主任

马望望  县卫健委公卫股股长、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储运华  县卫健委医政医管股股长

陶凤祥  县第一人民医院营养科主任

    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在县卫健委,负责全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建设日常工作。朱文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望望、储运华、陶凤祥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3

 

     县营养健康餐厅(食堂)

申报单位名单

 

县区

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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