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六安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环委办[2023]23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职责,六安市卫健委决定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污水处置、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专项督查。5月8日,由江磊科长带队第一督查组对我县一院、二院、六院和县中医院进行全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进一步提高了我县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处置和规范管理水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突出问题,六安市卫健委将以通报方式下发到全市卫健委,望各被检查单位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开出清单,尽快督促各部分落实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报告上报市卫健委和县卫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