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普惠托育的有关优惠政策 (一)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 (二)托育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等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凭备案回执到当地电、水、气企业办理; (三)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四)对成功申报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项目的托育机构,按每个托位给予1万元建设补助。
(信息来源:六安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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