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取消权力目录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调整意见 |
行政许可 |
生育证核发 |
取消 |
行政许可 |
医护人员执业注册 |
取消 |
行政确认 |
病残儿医学鉴定 |
取消 |
行政确认 |
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
取消 |
行政征收 |
社会抚养费征收 |
取消 |
行政奖励 |
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 |
取消 |
其他权力 |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
取消 |
其他权力 |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
取消 |
其他权力 |
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等十二类情形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假冒他人或者组织他人冒名顶替参加病残儿鉴定、手术并发症鉴定,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违规终止妊娠的处罚 |
取消 |
行政处罚 |
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行为的行政处罚 |
取消 |
行政强制 |
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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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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