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秘〔202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方案
2019年以来,我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健康脱贫等文件精神,在周集等6个乡镇开展了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有效解决了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弱势群体的就医问题,补齐了健康脱贫工作的短板,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成果转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
一、医疗救助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救助,使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享受到免费住院治疗和居家免费服药。
二、实施时间范围
从2021年5 月1 日开始,对在县域内定点公立医院就诊(含住院和门诊)的各乡镇、开发区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医疗救助。
三、具体方法步骤
(一)完善救助制度。在医疗救助试点的基础上,县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药品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医保结算暂行办法》和《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住院管理暂行办法》。
(二)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动员会议,启动医疗救助工作。认真学习精神卫生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分析研究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现状,制定医疗救助的具体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医疗救助行为。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要广泛开展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的公益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心理健康、预防精神障碍发生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开发区)要深入细致进行宣传动员,要深入到精神障碍患者及监护人开展培训,使他们掌握救助程序,积极配合治疗和康复。
(三)科学精准救助。实施解救行动。组织精神卫生专家进村入户,对在锁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制定解救措施,落实解救责任;需要住院治疗的送往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用最短的时间帮助他们摆脱危机,得到科学、合理、有效的治疗。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对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制定个性化诊疗、康复方案,做到“一人一案”,建立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台账。科学精准救助。按照个性化诊疗方案,实施医疗救助。符合住院指征的患者,送往县二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需要服药的患者免费发放药品。各乡镇(开发区)卫生院组织村卫生室及相关医务人员,对照个性化诊疗方案,将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所需药品按月汇总,上报至县二院药剂科,通过审查后,统一领取药品,免费发放给患者,由其监护人监督服用。政府兜底保障。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和服药产生的医疗费用,县二院负责统一垫付,然后分别由县二院精神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按月上报至县二院医保中心,县二院医保中心与县医保局分批结算。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县二院医保中心按季度统计汇总后,材料上报县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送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县二院,实施政府兜底保障。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加强对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的领导,及时部署医疗救助相关工作,研究医疗救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等。各乡镇(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9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每年统筹资金400万元,用于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其中:县财政统筹解决200万元,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解决20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结余转下年使用,不足据实列支。
(三)提升服务能力。县二院作为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定点公立医院,要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为医疗救助提供专业人才支撑。要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指导乡村做好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同时,加大资金投入,购买专用设备,整修业务用房,为医疗救助做好保障服务。
(四)做好协调配合。县医保局负责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的医保结算工作;县残联负责将残疾人精准康复、阳光家园等政策整合到医疗救助工作中;县二院负责统一采购医疗救助所需药品,发放至乡镇卫生院,协助做好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的医保报销工作。各乡镇(开发区)卫生院负责组织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免费发放药品给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并监督其遵医嘱服用。县卫健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局等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调推进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共同做好全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得到有效医疗救助。
附件: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霍邱县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 晖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蓬 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督查督办室主任
梁瑞平 县卫健委主任
柴 斌 县医保局局长
李同祥 县残联理事长
陈清平 县政协教科卫体委主任
姚建东 县政协社会法制委主任
成 员:夏进山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祖耀 县卫健委副主任
李正葆 县医保局副局长
何 伟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 昶 县残联副理事长
潘孝华 县财政局工会主任
胡 双 县扶贫局党组成员
冯宣付 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吴 莉 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陈清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姚建东、朱祖耀、李正葆、冯宣付、吴莉任办公室副主任。